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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蔓蔓青萝绕君心沈青萝萧佑恒 > 第239章 师父,你把我头发弄脏了
    “师父,我听果果说您医术非常精湛,这是真的吗?”沈青萝走到陆神风的身旁,给陆神风按摩肩膀,她随手捡来的便宜师父可厉害了,那可是绝世高手。

    生逢乱世,若能学得一两招,也是一件好事嘛!

    徒弟给陆神风按摩,陆神风很享受,他家徒儿终于开窍了,这性子越来越像他,不愧是他认定的衣钵继承人。

    “你之前不是不相信吗?”陆神风故意逗他家小徒弟。

    他家小徒弟之所以这样问,很有可能和小天赐有关呢。

    “江湖骗子那么多,徒儿也是怕被骗。”沈青萝继续给师父按摩,撒娇,她不敢指望便宜师父教弟弟武功,若他能在医学上指点一二,对弟弟也好嘛。

    “为师的名号不是人人都敢盗用的。”江湖骗子虽多,但敢假冒他酒仙的人都被他灭了。~

    “那师父会医术是真的了。”沈青萝见自家师父说话很狂傲,她已经肯定她家师父会医术,果果没有骗她呢。

    像她家师父这么牛逼的人,确实没几个人敢假冒,她家师父一向逍遥自在,从不参与门派之争,那些江湖上的人也犯不着跟师父作对。

    “为师早就说过,为师的本事多得很,你慢慢学。”陆神风优哉游哉地吃酱肘子,他等了一百多年,终于等到继承人出现,他毕生所学肯定是要传给她的。

    世人只知道他五六十岁,其实他已经活了一百多岁,修炼灵力不仅可以延年益寿,还可以永葆容颜。

    最重要的是他们修炼灵力是为了拯救天下苍生,一个人如果没有道心,修为再高,也没什么意义。

    “师父,您可不可以收天赐为徒,他在医学方便很有天赋呢。”沈青萝走到师父的跟前,笑盈盈地看着师父,跟师父撒娇卖萌。

    她相信她师父的医术比那些御医的医术还高明,弟弟有天赋,只要师父稍加指点,弟弟就会参透其中的奥妙。

    “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陆神风故意吊小徒弟的胃口。

    小天赐那孩子他很喜欢,如果他真有天赋,他会考虑教他学医。

    手艺再好,也要有人发扬光大,如果只是孤芳自赏,没任何价值。

    “只要师父答应教天赐学医,徒儿一定会好好孝顺师父。”沈青萝已经想好了,只要她师父答应收弟弟为徒,她会好好报答师父。

    “你是我徒弟,你孝顺我是应该的。”陆神风笑着敲小徒弟的脑袋。

    沈青萝不满地嘀咕:“师父,您手上有油,把我头发弄脏了。”

    “弄脏了,洗呗。”陆神风哈哈大笑,小徒弟生气的时候好可爱。

    “我不管,您弄脏我的头发,您就必须收天赐为徒。”沈青萝跟师父撒娇卖萌,她赖定师父了,师父不教她弟弟学医,她就继续烦师父。

    “我要先考察他的资质。”陆神风不想教平庸之辈。

    “我替天赐谢谢师父。”沈青萝说完,立马去喊弟弟出来拜师。

    “天赐,我师父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你赶紧出来。”沈青萝跑到厨房门口喊弟弟。

    沈天赐擦擦手,立马出来。

    “姐,谢谢你。”沈天赐跟姐姐说谢谢,他不敢指望学酒仙的武艺,他只想让酒仙教医术。

    “师父要先考察你的资质,你好好表现。”沈青萝微笑着抚摸弟弟的头,鼓励弟弟要努力。

    “我会努力的。”只要有机会,沈天赐就会珍惜。

    他们姐弟俩去前院后,沈天赐跪在陆神风的面前行拜师礼:“徒儿拜见师父。”

    “你先别急着拜师,我要考察你之后,再决定要不要收你为徒。”陆神风有自己的原则,之前拜他为师的那些人大多数都是平庸之辈,他才懒得搭理他们。

    最重要的是他们拜他为师,目的不单纯。

    “师父,天赐很有天赋的,之前我祖父举办医学大赛,他表现非常好,如果您不信,您可以问我们村里人。”沈青萝尽量为弟弟争取。

    弟弟的才能大家有目共睹。

    “师父,我愿意接受您的考验。”沈天赐想凭自己的实力征服酒仙。

    “小天赐,你很有志气,你不要让我失望哦。”陆神风非常欣赏沈天赐,他小小年纪就这么有傲骨,是个可造之材。

    “师父,您和天赐先聊,我去给您做好吃的。”沈青萝把弟弟仍给师父,就回厨房,帮古子秋做饭。

    厨房

    古子秋已经把饭菜做好了,根本没她什么事。

    他们把做好的菜端到前院,沈天赐把他买的美酒拿出来,孝敬陆神风。

    “师父,这是上好的状元红,您尝尝。”沈天赐给陆神风倒了一杯酒,再给古子秋风倒一杯。

    “味道一般。”陆神风尝了一口,还是觉得聚福楼的酒好喝,这状元红一般般,就像喝水一样,没什么味道。

    师父嗜酒,她可以投其所好,佑恒哥有上好的桃花酿,回头让拿给师父喝,说不定师父高兴,就收佑恒哥为徒,她家佑恒哥可是武学天才,刚好附和师父收徒的标准。

    “师父,您想喝美酒还不简单吗?等我有时间我给您酿葡萄酒。”沈青萝一边吃菜一边回答师父。

    “葡萄酒,葡萄能酿酒吗?”陆神风闻言,非常感兴趣,小徒弟越来越坏了,她竟然用美酒收买他。

    “当然了,葡萄酒可好喝了,有位诗人为纪念葡萄酒,还特意做了一首诗。”前世,沈青萝还经营红酒,她知道怎么酿酒。

    “姐,什么诗,你说来听听呗。”沈天赐也很感兴趣,他觉得他家姐姐从大灵山回来之后,越来越厉害。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沈青萝抑扬顿挫地把王翰的《凉州曲》朗诵出来。

    “啪!”

    “啪!”

    陆神风拍手为小徒弟鼓掌,这首饰写得真好,它不仅把葡萄酒的美写出来,还把那种爱国情操描写得淋漓尽致。

    “丫头,你不去参加科考,实在可惜。”

    “科考没什么意思,我还是比较喜欢种田经商。”沈青萝不喜欢官场的黑暗,更何况这个时代又不允许女人做官。

    小徒弟太像百里皇后了,他得好好调查小徒弟,他不相信这事件会有那么多巧合。

    “丫头啊,你的喜好真特别,种田经商有啥意思嘛!”陆神风对小徒弟的兴趣爱好很感兴趣,种田经商很吃力,不是人人都适合。

    “民以食为天,没有我们这些当农民的,即便您是皇帝,您也要吃饭。”

    沈青萝暗自偷笑,她拥有神农系统,何愁没前途,只要她成为农业大佬,就可以垄断粮食市场,到时候,那些权贵还得求她呢。

    “我家徒儿就是与众不同。”陆神风非常赞同小徒弟的观点,很多人以为有钱就有吃的,其实他们想错了,要是在战争年代,你有钱也买不到食物。

    “古叔,您别拘谨,您想吃什么自己夹。”沈天赐见古子秋不好意思夹菜,他便给古子秋夹了一只酱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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