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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紫薯精的美漫之旅 > 第九十五章 钱松VS墨菲斯托(2)
    水熊虫是地球上已知生命力最强的生物,可以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在外太空生存,无视真空和高强度的宇宙辐射,在喜马拉雅山脉之巅、温泉、南极和深海都能生存,在零下272c和零上5c的条件下均可存活2分钟后进入休眠,低温200c能活上几天进入休眠,20c的环境中起码能存活30年。

    207年,有科学家甚至发文表示,认为它们足以在行星撞击、超新星爆发、伽马射线暴发等毁天灭地的灾难中存活下来,堪称“太阳不爆炸,它们不会挂”。

    当然了,这种法是否有过度夸张的成分,钱松也不知道,他一个英文专业的文科生不懂这些。

    水熊虫太了,只有不到50微米,即便墨菲斯托拥有超级视力,他也没能注意到和地面上的灰尘一起扬上天空的钱松——谁让魔王大人刚才的轰击太激烈了呢?到处都尘土飞扬。

    钱松变身后的尺寸,就和灰尘颗粒差不多大,混在数以千亿计的灰尘颗粒里,就算是鬼神也懒得去分辨。

    这是钱松第一次变成这种强悍的东西,就像他变成牛头人时可以获得巨大的力量、变身成猎豹人可以获得夸张的奔跑速度一样,他想看看变成水熊虫后,会得到什么样的能力。

    首先就是近乎于0的体重,让他和灰尘一样可以轻易地漂浮在空气中。

    其次就是体表的异“皮肤”——和真正的水熊虫不同,钱松变成的水熊虫的外皮并不是由几丁质构成的角质层,而是一种外表像是水膜一样的未知物质,魔法粒子无法在它的表面留下痕迹。

    不仅是魔法粒子,钱松怀疑甚至是光子都无法在那层“水膜”上留下痕迹,所以他觉得自己的这副水熊虫身躯应该可以抗住任何的高能射线,包括伽马射线。

    虽然普通的水熊虫也能抗住伽马射线,但是两者的原理肯定是不同的。

    最后,钱松还发现自己可以随意控制虫体在空气中的运动方向,他那四对肉肉的虫足,像船桨一样在空气中速划动,准确无误地钻进了墨菲斯托的耳朵。

    “墨菲斯托,你败过吗?”钱松的“魔音”继续灌耳,吵得墨菲斯托火冒三丈。

    这里的“火冒三丈”并不是形容词,是对事实的描写——他的眼耳口鼻,全都在冒火,滚滚的地狱烈焰仿佛将空气都点燃了。

    因为不清楚钱松到底在他的哪个窍孔里,所以墨菲斯托直觉选择“七窍生烟”,打算烧死钱松。

    地狱之火是一种异化的魔法力量,辅以无数死灵的怨恨、不甘和愤怒杂糅而成,对普通人的伤害极大,甚至能够直接焚烧体内的灵魂——恶灵骑士的“审判之眼”,其实就是对地狱之火的运用。

    可是钱松的水熊虫身体里并没有灵魂,地狱之火的恐怖高温对他来又完全不致命,所以等墨菲斯托七窍冒火几分钟之后,钱松都有点看不过去了:“行了行了,瞧把你这孩子吓的,你刚才不是想打嘴炮的吗?难得我心情好陪你聊会儿天,差不多就得了啊……你火这么大,咋不去火力发电厂发电呢?”

    “我只是在问你,你败过没有,这么大反应干嘛呀?”钱松继续唠叨道,黏在别人的耳膜上讲话好开心呀:“你是不是不喜欢听这个敏感的问题啊?你要是不喜欢听,和我清楚就行了嘛……我又不会逼你回答,大家讲讲道理嘛……呐,现在我数三下,你要清楚你到底想不想回答。”

    墨菲斯托疯了,他觉得有一万只苍蝇在他脑子里“嗡嗡嗡”地叫个不停,可他却抓不到。

    因为钱松的唠叨,他被迫回忆起了很久以前的一次败绩——当年他为了和海姆冥界的女王海拉争夺一个稀有灵魂而大打出手,被奥丁感知到了,然后他就输了,输得毫无悬念。

    谁让他一离开自己的地狱,力量就大打折扣呢?

    所以,从那次惨败之后,如无必要,墨菲斯托绝对不会冒险让本体离开地狱了。

    “难道……这个卑鄙的家伙也是来跟我抢夺灵魂的?他也看上了那个名叫简·福斯特的女人的灵魂?”墨菲斯托突然恍然大悟了。

    “哼!别以为你就吃定我了!你这个卑鄙的法师!”墨菲斯托咒骂一声,整个身躯突然雾化般散开了。

    这家伙现在只是个投影化身,构成身体的元素是魔法,既然是魔法,自然就能拆分再重组。

    这招的确很奏效,化成了魔法基本粒子后,他在领域的另一个角落重组了身体,算是暂时摆脱了钱松的骚扰。

    平常的时候,墨菲斯托不会轻易使用这一招,因为这招十分耗费魔力,高频使用的话,他一个投影化身不太吃得消。

    为了防止再次被钱松“寄生”,魔王大人封闭了自己的七窍和魔法身体上的一切毛孔,仅使用魔法元素作为自己唯一的感官手段。

    堂堂魔王被逼到这个地步,其实也挺心酸的。

    “唉,要是我这水熊虫的身躯可以变大就好了。”远处的钱松喃喃自语道,这么的身躯虽然看似有着bug般的防御力,物防魔抗化学抗性全部点满,但要到伤害输出……

    对不起,没有。

    别魔王了,就算是只蚂蚁,给这个体型的钱松咬上一个月也咬不死。

    墨菲斯托只是从未见过这种“攻击”方式,被唬住了而已。

    白了,就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他经过自己的脑补,把钱松误认为是某位高深莫测的存在了。

    本来,钱松还准备继续陪这位魔王好好玩玩的,他还没过瘾呢。

    但是算了算时间,他决定还是下次再吧。

    一来,估计复联和附近的超能者应该到了,再战斗升级的话,恐怕会让整座城市陷入恐慌。

    二来嘛,他之前准备好的“暗兵”,已经到了。

    第三嘛,这个魔王化身的实力也就这样了——远离地狱,不是本尊,恰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是钱松的行为主旨从来都是“蚊子腿再也是肉”,所以这个魔王化身,他要定了。

    “啊!我的天啦!您居然是魔法实体吗?”钱松变成了一只鸟人,一边振翅,一边夸张地表演道:“看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我是无法抗衡您这样强大的存在的,我投降!”

    完,钱松直接扭断了自己的脖子,头身分离,掉落到了地上,死去了。

    墨菲斯托紧闭的双眼睁开,瞪大,大脑一片紊乱。

    他无法理解钱松的行为逻辑。

    怎么就投降了?

    明明是你占上风好吗?

    好吧,就算投降了,你自杀干嘛?

    这么决绝的吗?

    自己扯断脖子?

    这是什么操作?

    狠人!

    神经病!

    墨菲斯托谨慎地用魔法力量探查了一下地上的“尸体”,嗯,的确死了,不仅死了,尸体还在迅速腐朽,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烂掉,成为草地上的肥料。

    …………

    墨菲斯托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医院,再次进入了简·福斯特的病房。

    他打算继续收走简的灵魂。

    重新掏出恶魔契约,墨菲斯托走到简的身边,直接抓起她的手腕,准备强迫她滴血签约。

    “噗!”

    一柄纯白的长剑,透过契约,对着墨菲斯托当胸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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