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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他和他的盛先生 > 第35章 再见
    隔了四月里的樱花雨,隔了迷离的甜汤的热气,隔了夏日蝉鸣下的树影……隔了昏黄寂静的灯晕,郁宵和盛闻钟面面相觑。

    眼前这个男人,一年未见,他除了身上的威势更重更明显了些,并没有太大变化,依然英俊挺拔,依然光鲜亮丽,依然,居高临下。

    他怔怔地仰望,近乎痴傻地看着盛闻钟眼中的神色渐渐由警惕变得诧异,终于后知后觉地羞惭起来。他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个什么鬼样子,但在铺满沙土砖石的地上滚了那么久,想来大约体面不到哪里去,可笑上一瞬还在自嘲脸皮厚,下一刻这层脸皮却像是有人往上点了一把火,生生给烧化了大半,徒留一层火辣辣的灼痛。

    啊,痛,对了,脸上还有被人打过的掌印。郁宵慌慌张张地别过脸,想抬手,一动就先忍不住“嘶”了一声。~

    郁宵的胳膊痛得难过,颤颤巍巍地抬起来勉强遮了脸,终于再次听见了男人的声音。

    盛闻钟问:“你怎么了?”

    他认出自己了。郁宵绝望地想,为什么还要叫他再见这个人,为什么再见这个人时还叫他这样狼狈。

    郁宵扒拉两下乱糟糟的头发,庆幸自己没有剪掉它,还能在这时帮他挡一挡面前这人审视的目光。他迟钝的思维缓慢反应了下盛闻钟的问题,犹豫了下,含糊地说:“车子,被沙子硌倒了,就摔了一下……不妨事,不妨事。”

    盛闻钟在最初的惊讶过后已经恢复了沉静,闻言,礼貌地从郁宵素色衣服的脚印上移开了目光,问:“还能起来么?”

    郁宵撑着胳膊用了下力,第一次跌下去了,第二次颤巍巍地坐稳了身子。他吐出一口气,勉强维持着镇定的表象,仰头朝盛闻钟笑了下,正要开口说活,余光却瞥见盛闻钟身后的黑色汽车后座的车窗缓缓下降,紧接着一个脑袋就探了出来。郁宵一惊,条件反射般迅速拧过头,乱糟糟的长发一下就遮了他半张脸。

    盛闻钟皱皱眉,正要说什么,就听见自己身后传来一声:“表哥?”

    郁宵听见这一声清清脆脆地呼唤,竟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凝神听见盛闻钟顿了顿,就应了一声,随即转身走开。

    郁宵想他一定是走到那个男孩身边去了,是的,男孩,声音清澈,尾调带点迷糊的哑,他猜他大约是刚睡醒,他还叫他“表哥”。

    莫名的,他突然想起陆行知口中的那个姑姑的孩子,和自己长得很像,但所有人都很喜欢他,都很宠爱他,其中最最宠爱他的就是他的小表哥。郁宵记着那个幸福的小孩的名字,叫做江昼。

    陆行知说,江昼喜欢飙车玩摇滚,还被所有人都宠着,那他大约是个会染发、戴耳钉、穿皮夹克的叛逆的小子,就像那个曾经半夜飙车撞上柳青青的救护车的那个小孩。

    那个小孩,那个小孩……叫什么来着?好像是,束小枫?很少见的姓,他是盛先生的小外甥,盛先生很护着他。

    郁宵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听见盛闻钟低沉的声音很温柔,在说:“醒了?”

    很温柔,他听过,他也曾得到过这样的温柔,他隔着迷离的烛火,把叉子送到自己嘴边,声音里含着笑,说:“尝尝,这家餐厅的鹅肝味道很正。”

    一回神,才意识到回忆竟然这样汹涌,像钱塘江的大潮,来时无声无息,却就在某个不经意的对视下猛然爆发,浑黄的江水裹着浓重的腥气,劈头盖脸地就把人连身带心地浇透。

    郁宵谨慎地转过眼睛,在乱发的缝隙里隐秘地望向那辆黑色的汽车。

    后座上的车窗降下大半,盛闻钟一手扶着车顶,微微低了头,高大的身子将车里的人遮得严严实实,背影都很温柔。郁宵只望见在他的身侧,有一只手搭在窗沿上,纤细的长指很漂亮,在昏黄的路灯底下像是泛着玉白的光晕。离男人被西装妥帖裹束的腰很近。w~

    郁宵无意识地缩了缩指头,不提防牵起一阵剧痛,顿时抽一口凉气,低头看,果然是肿了,还沾着许多砂砾灰尘。好难看。

    就听见那道清澈的少年嗓音问:“怎么了?你撞到人了?”

    郁宵突然想,这一把好嗓子,唱起歌来一定很好听。

    盛闻钟说:“没有。”

    少年又问,声调有点漫不经心的慵懒:“那是碰瓷?”

    盛闻钟说:“不是。”

    郁宵突然想笑,可嘴角太疼,只好弯了弯眼睛。

    盛闻钟怎么能这么听话这么乖。

    “不用下来,外面风大。”盛闻钟扶在车顶的手把刚刚打开一道缝隙的车门又给按回去,锁舌发出咔嚓的微响,郁宵听见他说,“没事儿,睡你的,睡醒就到家了。”

    郁宵眼角蓦地僵住,他突然就笑不起来了。

    没事儿,睡你的,睡醒就到家了。

    他也想能有个人对他这样说,用很温柔的语调,就像盛闻钟现在这样的温柔,或者,有他一半儿温柔也行,不不,就算这样说的人一点儿也不温柔,甚至是凶狠的,他也乐意。

    可惜的是,第一他没有哥,第二他没有家。或者还有第三。

    他不是束小枫,不是江昼,不是现在车里的这个小孩儿,不是任何一个得宠的孩子。

    干涩的眼角突然就湿了,泪意如此汹涌。

    恍惚瞥见盛闻钟转过了身,郁宵一把捂住脸,大口地,狠狠地,无声地深吸一口气,硬生生把眼泪锁在眼眶里。

    盛闻钟要送他的小表弟回家,郁宵眉尖不明显地蹙起,一面小声嘶嘶抽气,一面用胳膊撑在地面,慢吞吞地站起来,然后咬了咬舌尖,笑着抬头,对着皱眉看过来的男人摊了摊手,笑:“我真的没事,就只是摔了一下,天已经很晚了,你快回家吧。”

    说完了又后悔自己多嘴,强调什么“真的没事”,太自作多情。

    盛闻钟看看身后已经升起的深色车窗,犹豫了下,又看看郁宵,问:“要我送你吗?”

    郁宵根据自己对这人的了解,明白他并不是个真心想送人却还要犹豫问一句的人,不过是表面上的客套罢了,于是很体贴地回答:“不用,很近的,前面拐个弯就到。已经很耽搁你了,快请回吧。”

    盛闻钟点点头,又深深看他一眼,转身走向汽车。

    郁宵突然又想起什么,紧跟着唤:“盛先生!”

    盛闻钟回头,他却又结巴了,在男人疑问的目光里磕磕绊绊地说:“谢、谢谢你……谢谢您能停下来。”

    末了,又很用力地笑了一下,黑亮的眼睛里折射了路灯的光,瞧着格外晶莹,他说:“再见。”

    再见盛先生,我的干净,恐怕只能坚持到这里了。

    盛闻钟眸光幽深,沉沉地笼住他的眼睛,随即不等两人的对视生出什么其他的意味,就微微颔首,转身上车了。

    郁宵站在原地,默默地望着那辆漂亮的汽车倏忽远去,流畅的车身在灯下映出一道道流光,渐渐消失在长街的尽头。

    郁宵望了半晌,突然怔怔地往前追了两步,却被一阵凉风吹了个激灵,回过神,大街尽头空空荡荡。

    郁宵有点落寞地低下头,垂眸看看自己的手掌,几乎所有凸起的地方都在粗糙的地面擦破了皮,青青红红地渗着血,指缝里还镶嵌着细细密密的沙子,手腕细瘦,还布着几道青紫狰狞的勒痕。

    真的好难看。

    突然口袋里什么东西一阵嗡嗡的震动,他伸手一掏,掏出了手机。

    老机子是国产货,电池盖都被打没了竟然还能顽强地运作,郁宵心里小小庆幸一下幸好手机没坏,一面接起了电话。

    “你小子死哪里去啦?打好几个电话也不接!吃屎长大的吗!都不看看现在几点了!!”

    尖利的女声简直能刺破脑袋,郁宵把手机往远拿了点,低三下四地道歉:“对不起老板娘,我路上车子坏了……”

    “什么?车子坏了就不知道打个车过来?抠得舍不得打车就不能跑过来?老娘破例给了你假就算了,还敢迟到?还敢不接电话?你别来了!老娘另招人了!!”

    “别——!”

    “嘟——嘟——嘟——”

    郁宵举着电话,愣了半晌,才慢慢地放下胳膊。他往前慢吞吞走出几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转身来,去提那个几乎散了架的自行车。

    他想回去再修修,实在不行那也能拿去废品站卖上几块钱。

    他费劲地提起那堆破烂,喃喃道:“太对不住了老朋友,早知道横竖要挨这顿打,我就不跑了,还连累你挨揍。”

    踉踉跄跄地走了两步,听见脚底下“哐当”一声响,低头一看,原来是自行车的脚踏掉了。

    郁宵站在原地愣了两秒,突然就哭了。

    大颗大颗的泪珠子在水泥地面上摔得粉身碎骨,郁宵疼极了似的,张大了口猛吸气,一点儿也不体面地大声抽噎,嘴里喃喃:“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太对不起,我不想挨打,我就是,我就是,太怕疼了……连累你,连累你……”

    老自行车的零件噼里啪啦掉一地,郁宵猛地蹲下去,双手紧紧捂住眼睛,仗着这时候路上没人望见,大声说:“没事的,我不哭——我是个男人——我真的不想哭——我是个男人……就是太疼了,太疼——”

    空荡荡的大街上,两排路灯冰冷地俯视这个崩溃的少年,小兽受伤后的哀嚎飘出很远很远。

    ·

    他忍得太久。小时候妈妈走了,他忍不住大哭,换来郁承民一顿毒打,耳朵里都淌了血,把奶奶气出了脑梗塞,半身不遂地躺在病床上迅速地瘪下去,他轻轻捧着奶奶软趴趴的手指,想用自己的体温暖热她,可眼睁睁看着奶奶慢慢闭上了眼睛,干瘪嶙峋的胸脯再没了起伏。他被恐惧扼住了咽喉,在奶奶的葬礼上木楞楞的,没有一滴泪,直到葬礼结束的大半月之后,才被柳青青发现他失了声。

    从那之后,他再不敢大哭,情绪变得很浅很淡,总是淡淡的笑,轻轻地说话,郁承民的拳头在熏人的酒气里重重砸到他身上,他也只敢张着嘴巴急促地吸气,柳青青背地里抱怨他“养不熟”,他没奈何地笑,却终究是默默闭嘴,在法庭上柳青青忍不住即将解脱的兴奋以至于很急切地说不要自己时,也能很平静地全盘接受。

    后来郁承民烂泥一样被人扔到自己跟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被人毫不珍惜地弄脏,手里被塞进一张郁承民亲笔写下的天价欠条,他生身十多年来第二次崩溃,从那之后到现在,是第三次。

    别人的二十岁是怎么样?束小枫在大街上飙车,江昼和家里闹着要搞音乐,盛闻钟的小表弟在豪车的后座上睡觉,许许多多的大学生在宿舍和图书馆迷茫着未来……他,郁宵,在深夜无人的大街上抱着一堆冰冷的破烂嚎啕大哭。

    他没什么未来可以迷茫,他贫瘠而艰难的人生简直可以一眼望到头,他太蠢,太懦弱,太没用了,如果是盛闻钟在这样的境地会怎样?反正绝不会窝囊如他,竟然决定去卖身。

    哈哈。卖身。他哭着笑,这个笑话真的一点儿也不好笑哈哈哈哈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他坐在冰冷的地面抱着头哭了半晌,终于想起来要走,痛哭一场之后浑身心都是虚的,他像个风烛残年的老者,佝偻着身子,软着手还是要抱着他的那堆破烂走。

    蓦地,像意识到什么似的,他仿若一台年久失修的老机器,骨头摩擦碰撞,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一点一点地抬起深深低下去的头颅,目光一点一点地上移——

    眼熟的黑色汽车停在不远处,车边站着一个高大俊美、如天神一样的男人,正神色复杂地望着他。

    手里的零件再一次噼里啪啦,他自己是最大的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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