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只有吃饭的时候,司梅尘才有机会和老爸见面。
而老妈,则像一个中轴,联结着这爷俩。
而爷俩这两扇门呢,也都只是围着她转。
司梅尘并不知道老爸要出去打工的事。
尽管如此,他觉得还是要把自己的情况跟爸妈通个气,好让两位老人家做到心中有数,或者说让他们心里都有个底。
所以在晚饭的饭桌上,他就说从明天晚上开始,每天赚到的钱都如数交给老妈。
如果自己有需要,再跟老妈要。
另外呢,他也把自己“新写”了几首歌的情况也说了。
他说从老板娘夫妇的反应看,这几首歌可能会有市场,会受到欢迎。
也就是说,他不但能在酒吧赚到一些钱,在网站上通过付费下载也能赚到钱。可能还会比酒吧赚的更多。
以后如果歌写得多了,有了一些名气,还能出专辑,赚更多的钱。
总之就是让受了一辈子苦累的爸妈,知道一下他正在干什么,是通过什么方法去赚钱的。
更重要的是,就是暗示给老爸老妈,他这个儿子,以后完全可以赚钱养家,甚至赚大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爸妈从此就不用过多地担心,过多地操劳了。
至于以后成了歌星,可能会开演唱会,可能会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等等这些事,他根本就没敢说。
牛逼吹大了,老爸老妈就该有怀疑了。
极有可能还会适得其反。
这是他长到十七岁以来,第一次跟爸妈说自己的事。
他爸妈也是第一次知道,儿子搞的那些高大上,是怎样赚到钱的。
虽然他们现在知道的还只是一小部分。
其实对他爸妈而言,知不知道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儿子开始把自己的事情,主动跟爸妈说了。
这个,在爸妈看来,比儿子如何才能赚到钱似乎更重要。w~
因为,儿子开始跟爸妈心贴心了,一家三口终于拧成了一股绳。
老两口,只是嗯嗯地应答着,并没有多说什么。
心里却已经掀起了滔天巨浪。
儿子,是终于长大了。
家里没有酒。
否则老爸一定要痛饮一番。
似乎只有如此,心里那种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才能得以释放,才能得到尽情的表达。
……
第二天早饭后,司梅尘骑着那匹驽马,赶着一大两小三只羊,就奔向了贺兰山下的草场。
把马和羊留在草场上吃草,他自己又到爸妈在林间和草地里开出来的那几小块地上看了看。
土豆和黄萝卜最多。
这是最耐干旱、耐贫瘠的蔬菜。也是最主要的替代口粮。
实话说,整个大西北,除了少数的几个盆地适合栽种外,大多地方都不适合种植业。土地贫瘠,干旱少雨风沙大,无霜期又非常短。
既然没有钱去买粮食,那就只能创造条件自己来想办法。
在贫困中挣扎起来的农牧民,从来都不缺乏创造力。
回家之前,他又骑着驽马在山脚下草场四周转了好大一圈,算是对这里的自然生态环境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回家吃过中饭后,他就启程去尚媛名流音乐酒吧了。
利用整个下午的时间,他要和酒吧里的乐队合练一下。
……
既然敢号称音乐酒吧,尚媛名流音乐酒吧的乐队自然不会弱。
乐队是个七人组。是从广州全盘端过来的。
键盘、贝斯、架子鼓、两个吉他,还有一个非洲手鼓及一个主唱。
五脏基本俱全。
司梅尘晚上去自荐的第二天,整个乐队就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老板的提前告知,自然是为了精诚合作,为了酒吧的生意。
是不是要通过司梅尘的加入,而更加凸显尚媛名流的地位和魅力,不得而知。
虽然事情已经过了两年多,但司梅尘和莎娜之间的事情,实在是太过惊艳。
师生关系的戏码已经足够狗血了。
两个人的颜值和那些不拘场景的野战,更在两年多的口耳相传中被加入了更多的细节。
两人之间的事情告一段落后,有关部门就责成相关单位迅速删掉了网上那些视频。尽管那些视频都打了马赛克,但关于这件事的口传,似乎比任何媒介的传播都厉害得多。
对司梅尘的到来,整个乐队自然都充满了期待。
尤其是主唱和贝斯手这两个女生。
关于司梅尘的颜值已经被传上天了,任何一个女生都恨不能亲睹为快。
乐队里的男士们却只能遗憾,来的不是女主而只有男主。
但能和这位男主共事,想必也能更多地了解一些当年的内情吧。
上学的时候,我们都怕老师。
可是这货,竟然敢日老师……太牛逼了啊!
这么牛逼的哥们来咱乐队,来咱酒吧,每天这么多富婆、师奶、大姐大级别的人物,还不得被他日翻天……
司梅尘至少在刚来的第一天,并没有让他们失望。
甚至还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想象。
别想多了。
司梅尘至少不会在上班的第一天里,就搞出些什么锄禾日当午的事情。
老板把司梅尘引见给乐队诸人时,以及排练的过程中,大家还是和平时一样,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尽管那两个女生已经在心里尖叫了好几遍。
但毕竟都是场子里混出来的,表面上仍然都十分平静。
乐队的队长是架子鼓鼓手。
一个不小于0.2吨吨位比臧天朔还要普通一些的平庸大少年。
每天演唱的节目安排以及乐队的日常管理,都由他负责。
酒吧里唱的歌和客人点的歌,自然都是当下的流行歌曲。
无论老板是出于什么目的,为了保证乐队的演出质量,先摸摸司梅尘的底是必须的。
司梅尘也没有立即拿出他自己的那三首歌曲,而是听任队长的吩咐,开始一首又一首地过。过那些时下最流行的歌,客人最爱听的歌,客人点歌频率最高的歌。
一般在清吧里,放一些轻音乐,唱一些轻柔舒缓的民谣、情歌以及一些适合这种环境的流行歌曲就可以了。
而与清吧相对的另一种酒吧,也就是俗称的热吧、闹吧之类,那就是以节奏和摇滚为主了。
但尚媛名流老板的胃口显然更大。
晚上十一点之前,这里就是一间清吧。
谈谈情,交交心,喝喝酒,唱唱歌,吃吃东西,扯扯蛋……一副悠然典雅的浪漫情调。
然而到了十一点之后,这里就脸孔一换,绝对又是一家最疯狂的热吧了。
因为从场地到各种硬件,乃至专业牛逼的乐队,至少在银城还没有哪一家酒吧有这等规模和档次,足够的空间也就为老板的奇思妙想提供了可能。
乐队队长让司梅尘唱的第一首歌,是《心雨》。
这个是要和乐队的那个女主唱来一次配合的男女对唱。
……
酒吧给这位女主唱找对位的男歌手,已历时半年多,筛选过的男歌手不下数十个。
要么唱功不过关,要么颜值不到位。
在酒吧当驻唱歌手,至少要唱功或颜值必具其一。
还要至少会玩一两种乐器。
否则别说出头之日,就是混混都难。
影帝黄渤在一次华夏好声音出场时,他的歌声让观众们的眼珠子摔了一地。
多数人只是知道他演技超绝,没有几个知道他出道前曾经在酒吧里混迹多年。
然而凭他的颜值,要是没有过硬的唱功,又怎能在酒吧混那么多年呢?
反过来说,如果没有N多年混酒吧的经验,成名以后,他的情商、他的应对又怎么能那么秀?
所以古人说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还是有道理的。
所以按照尚媛名流的牛逼程度,要给这个女主唱配个对儿,还真不是很容易。
而男女对唱的情歌,在所有的情歌里,又往往最有杀伤力。
作为银城最牛比的尚媛名流音乐酒吧没有一个真正的男歌手,没有男女对唱,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缺憾。
何况还是一家以做女人生意为主的酒吧。简直就是个极大的讽刺。
要说尚媛名流的乐队也不是没有男主唱,只是不太可能和女主唱配对罢了。
从鼓手队长到贝斯以及两个吉他手,包括键盘所有人,是都能唱的。
既能和声,也能独唱。
鼓手兼队长的那个胖子,还吼得一嗓子疯狂的摇滚。
只是要和女主唱站在一起……是不可能站在一起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所以说到底是老板成全了司梅尘,还是司梅尘成就了老板,现在都还说不准。
是骡子是马遛上一遛才知道。
《心雨》这首歌的首唱,是弯弯的歌星李碧华。
这首歌是弯弯的乡城唱片公司,为该公司旗下艺人李碧华量身打造一首伤感情歌。于7891年由李碧华首唱后,就开始在弯弯广泛流行。李碧华也因为这首歌而再上层楼。
然而这首歌被大陆所熟知,并风靡横扫大陆乐坛,却始于有金童玉女之称的杨钰莹和毛宁于3991年的翻唱。
在当年及其后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首歌始终是酒吧、KTV和舞厅的最火曲目之一。
而此刻,这首歌曲被杨钰莹和毛宁翻唱,在大陆上市也不过是一两个月的时间。
如果不是业内人士,别说唱好这首歌,就是会唱,甚至听没听过这首歌都是两说。
一向以音乐天才著称于银城的司梅尘,传闻中却只会创作赞歌。
并且还牛逼地保持着一贯的学院风。
酒吧老板自然不会把司梅尘自荐以及演奏的事跟乐队说的。
他能说的,自然就是要好好摸摸底。行则行,不行那就另做打算。
酒吧里的职位,毕竟还是比较丰富的。
尤其还是一个颜值爆表的小哥。
简直就是一个珍稀品种。
队长及其他的乐队成员,自然不会像老板想那么多。
这个新来的主唱,和整个乐队毕竟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
所以,他们不但要摸清司梅尘的底,最好的可能还要摸清他的上限。
至于其他,能不能摸的着,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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