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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天渊大道 > 第四十三章 有女当炊
    “前辈为什么突然有提起了魔族?”方岩有些不太明白。

    “这是我几年前突然有的怀疑,也是我最担心的问题。”袁守城眉头紧皱,“妖族和人族的战争是为了争夺生存空间,是能相安无事的。但人族和魔族从来都是为了彻底毁灭对方,是无法化解的灭族之战。可是这些年魔族太安静了,发生的所有事情里居然没有一点他们的影子,这才是最可疑之处。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人妖之间若有一战,无论谁输谁赢,魔族才是最大的赢家!”

    “有什么蛛丝马迹吗?”

    “没有,到目前为止都只是我的猜测。”

    “慕红衣和任天藏的身份没有问题?”无名者和半妖的出现总伴随着两人的身影,这也是方岩最担心的事情,既然绕不过去,索性直说。

    “无论他俩是敌是友,我都尊重他们,也不相信他们会与魔族沆瀣一气。如果这个阴谋真的存在,他们很可能被也被蒙在鼓里。”袁守城虽说是他们的前辈,但是真正的强者只尊重实力,而不是资历或者年龄。

    “为什么选择我?”从定北后发生的一切在方岩脑子里飞转,所有的人和事看似毫无关联,可总觉得冥冥中有一条线穿起了一切。

    “能跟魔、道、妖都有渊源的人通常位高权重,一举一动都会被人盯着。能与各方都打上交道却不显眼,除你之外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我从何处着手?”方岩完全没有头绪。

    “眼前就有一条线,萨麦尔。他非人、非妖、非神、非魔,但身体、灵魂、法力却尽得诸族之长,而无诸族之短,哪个种族得到他身上的奥秘,就能获得压倒性的优势,成为这世界的主宰。萨麦尔的奥秘对魔族的帮助最大,魔族数量虽少,却都是极强大的存在,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晋阶蜕变,横扫天下。”

    “据说魔族极为善于隐藏,还能变化为人形,我的天眼能看得出来吗?” m.a

    “阴阳眼、天眼、法眼、慧眼,你还早得很,至少要到法眼的境界才行。”

    方岩沉默了片刻,眼珠一转:“我现在是找不到、看不见、打不过,这可不行!先给我几件管用的法宝防身,要不我怎么替你办事?”

    想不到袁守城一脸笑容,“你身上的好东西还不够多,都会用吗?来来来,我教教你。”

    ……

    ……

    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

    余干城边孤神峰,峰下有湖,湖里白鱼细腻肥美,是当地美味。一年前有一家外地人在湖边开了个小酒馆,游氏醪糟。

    这一家大约是幽燕人士,老板娘和小叔子带了四个孩子。

    老板娘长的美,还做了一手好鱼,酿了一口好醪糟,若是郊游后在此小驻,酒酣耳热可谓快事。

    美貌老板娘和瘸腿小叔子的组合香艳的紧,那些原本不顺路的客人也就变得顺路起来。对风言风语老板娘从不辩解、一笑了之,遇上没钱吃酒的过路穷人也会白送醪糟解渴。瘸腿小叔子只会闷头干活,遇上不好伺候的主顾也是笑脸相迎,遇上那天心情好还还能操琴来上一曲。时日一久,生意就红火了起来。

    这一家自然是三嫂和四个闺女,还有石子明。当年石子明调戏三嫂引起两军赌斗,被王君廓打断了腿扔在醪糟铺外,是三嫂不忍心收留了他。捡了一条命的石子明终于踏实了下来,一心报恩。后来颉利可汗突袭定北,定北男人几乎全死在了城头,石子明没去跟突厥人玩命,而是豁出了命护着三嫂和孩子们逃出了城。在石子明心里血性啊、荣誉啊什么的都不再重要了,报恩是他活下去的唯一意义,三嫂就是一切。

    后来倒是回了几次定北打音讯,有人说烽火跟桑神医一道死在城头了,也有人说他跟方岩一块被突厥人抓了,反正能活下来的机会不大。当时已是严冬,所有人缺衣少穿,孩子已经扛不住了,在石子明的苦劝之下三嫂只得南下逃难。

    当时天下凋敝,北方盗匪横行,两个大人合计了一下,心想龙虎山这道门祖庭之地大概平安些,便一路南行到了此地。其中艰辛自不必说,直到后来才在湖边安顿了下来,一住就是一年多。这些日子里三嫂和石子明叔嫂相称,执礼甚恭,便是最古板的道学先生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

    这天正是正月十五中元节,传说地府开门,众鬼夜行,有主的鬼回家去,没主的就游荡人间,老百姓都叫鬼节。这本应是在家祭拜先人的日子,不想居然还来了一桌客人,好酒好菜吃饱喝足了,就是赖着不走。

    打开门做生意,就没有撵客人的说法。三嫂怕客人再点菜,就在灶里留了火,人也在柜台上候着。这桌人里有都头、有师爷、有员外,还有个道士,都是余干县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人嘀嘀咕咕、也不知商议些什么。

    就这么一耽误外面居然下起雨来,雨越下越大,一时还走不了了。三嫂坐的心烦,便让石子明候着,自己去客人那里告了个罪,要回后房歇息。

    这些年日子过得辛苦,三嫂原本丰满的身材清减了许多,倒是恢复了几分做丫头时窈窕身姿。那桌客人看得眼热,低声说了几句又是一阵轰笑。

    大概又是些男人间的下流话,三嫂没多想,快步向后房走去。前些日子下湖捕鱼的时候她救了一个人,那人负了剑伤。

    这人原本很高大,大概是常年吃不饱,已经瘦的只剩一把骨头。身上多处刀疤,手上有常年握刀的老茧,不是兵就是匪。三嫂原本想报官来着,只是见这人眉宇间依稀有几分烽火的模样,一时心软就留了下来,一个女人四个孩子轮流照顾,喂饭换洗做的仔细。

    那人的命真叫一个硬,原本谁都以为活不成了,想不到硬是撑了下来。十余日的将养之后,伤情虽未大好,神智已然清醒,记得自己叫做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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