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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重生绝品修仙 > 第181章 低调林总
    “可惜你明天要上班,否则到时候可以带你去洛京的豪门酒会上见识见识。”庄芷对林无月说道。

    夜色酒吧在洛京也是小有名气,而且和那几个家族有些关系,所以明天的酒都是在夜色酒吧订购的,这样的大单子庄芷自然得跟着,不过其他人也就捞好处地能够去看看洛京的权贵到底都是什么人。

    庄芷对此倒是并不热衷,说起来洛京这些家族也不一定比的了她的底细,不过庄芷对其他人倒是很好。

    方梓州冷冷地瞥了林无月一眼,在酒吧里待久了之后,他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他看得出林无月有些蔫坏,身上一股子痞子的气息,这种人最喜欢背地里使坏,也就是看你倒了就上去补两脚。这种人也的确要够狠,都是趁你病要你命的家伙,所以他对林无月还是有些警惕心的。

    林无月的确有些痞子气,不过那也是在仙界给磨练出来的,后来成为仙帝减去了不少,每次现身都跟着三千道音,看起来神圣无比。

    不过在地球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里,他倒也无所谓在市井中露出自己痞子的姿态。因为他实在不觉得方梓州这等货色需要他正眼相看。而且庄芷是个很豪爽的人,也很对林无月的胃口,他自然也就露出这副很久不见的姿态来了。

    要说狠,他可比方梓州这样的人狠多了。

    众人也都冷笑地望着林无月,在他们眼里林无月和他们还是有些差距的,都是争相要做大人物的人,怎么也该学一些贵族的利益和态度。

    林无月这种痞子脾气去那种豪门酒会,不得把尿给吓出来?

    庄芷也看得出这些人的态度,虽然微微皱眉,却也不便多说。这种事她也管不了,只能靠林无月自己给自己挣脸。

    不过林总却没有这样的意识,平时间他倒是一副傲人的神色,不过也许是今天喝了酒的缘故,倒也让他都快要忘却的脾气露出来了。

    他也不在意其他人怎么看自己,反正在仙界的时候看不顺眼的都是一股脑掀翻,如果方梓州真要来挑梁子,一个巴掌拍死就完事了。

    林无月淡淡一笑,回去睡觉了。

    既然庄芷不需要他帮忙,他总不能死贴着脸去给人帮忙。那对林总来说也太没有面子了些。

    方梓州则是更有自信了,林无月的底细他摸得差不多了,他这样的人追求完美,所以一直没对林无月下手,不过今天的谈话知道了这小子也就能混到保安之后,他心底那点自信也就愈发的膨胀。

    不过看到林无月走向庄芷的套间还是恨恨地望了那小子的背影一眼,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给林无月两拳。

    暴殄天物!

    实在是暴殄天物啊!

    方梓州在心里哀嚎了两声,却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庄芷那一关他是过不去的,只能悲痛地举起啤酒,一股脑倒进了自己的胃里。

    周围的人为他的豪爽而鼓掌尖叫,一口一个方哥地叫着。

    林无月实在是没兴趣听这些人起哄,回到床上就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来到了公司,气氛已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原本趾高气扬的高层现在望见他都一口一个林总亲切地叫着,恨不得和林无月称兄道弟或者认成爹也值了。

    就连原本对他没什么好感的前台妹子也会对他暗送秋波,如果不是名义上他已经名花有主了,那些姑娘早就来要联系方式了。~

    这种事倒也很常见,林无月懂得他们的心思,无非就是看到他搭上了杨家的线,心里羡慕嫉妒恨的同时还想着拉一拉关系。林无月毫不在意,依旧做着自己的事,颇有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样子。

    至于张志祥那一小子倒是一天没见,林无月也乐的清净,估摸着是被沈灵那小丫头给开除了,在酒里下药未必就没有张志祥的影子。

    沈家家大业大,那王胖子没点底气也不敢惹。

    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冥想了一下午,他的境界倒是稳步上升着。

    沈灵也识趣地没来打搅他,现在沈姑娘对林无月虽然说不至于以身相许,可的确受人恩惠了,她也不是那种看不清局势的人,对林无月还是给以了相对的尊重。

    杨航一大早就发来了消息,提醒林无月不要忘了今晚的酒会。

    其实林无月就是想忘也忘不了,洛京仿佛因为这个酒会癫狂了一样,他身边的人都在他耳边念叨着这个酒会。

    月影稀疏,沈灵换了一身干净的晚礼服,虽然不怎么亮眼,不过也衬的出她的身材,就连林无月也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不愧是大家闺秀,不过和黄采儿以及凌香比还是差了点。

    不知道是不是那滴龙血的缘故,现在的凌香越看越像某个洞天福地里的圣女,和之前的变化着实不小,尤其是气质上也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姿态,林无月看得倒也是很心安理得,反正是自家人。

    “你就这样子去?”沈灵看到林无月的着装皱了皱眉。

    林总还是白色衬衫加水洗蓝牛仔裤,脚下踩着一双稍微有名的白色板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也不超过三百块,这还是那双板鞋增了些光彩。

    关于穿衣这个问题,林无月并不想做太多的解释。所谓衣冠禽兽衣冠禽兽,穿得西装革履就不见得是什么好人,不过他闲得无聊的时候看了一篇有趣的小说,大意就是穿皮鞋的人总给人一种信任感。

    林总不喜欢穿皮鞋,不过也换了一双一百多块的白色板鞋,如果不是去和那些权贵比的话,看起来倒也人模狗样。

    “就穿这个去吧。”

    林总没有任何的思想觉悟,在这样顶级的酒会上,所有人穿的都是礼服,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也是一个暗地里的规矩。

    说白了就是丢脸,不仅丢自己的脸,还丢东道主的脸。

    沈灵皱眉看了一眼林无月,对这个乡下土包子没话说了,反正到时候别给人赶出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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