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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异界先遣队 > 第一千五百零一章:生人勿近
    和铃兰分开后,洛尔也算安心了,他的神迹很好地震慑住了铃兰的意图。因为朱颜玉留在西天外是客观事实,所以他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尽可能保证她的安危。

    其实退一步来说,就算洛尔没有展现神迹,朱颜玉也大概率不会受委屈,因为无论是流落在西天外的高峰人还是先遣队,心里都坚信空中舰队一定会重新东返,妖族人不可能不清楚这其中的利害关系。

    妖族人真要把双方的关系搞僵了,那下次高峰人的空中舰队再过来,就不是过来交朋友那么简单了。高峰人虽然源河科技领先于异世界其他国家,但毕竟是封建军队,没有地球方面的压力,难保他们不会搞出什么大新闻来。

    以目前妖族的实力,是不足以与强大的空中舰队交手的,就算他们不下地,打完弹药就回去,这么隔三差五来一趟,妖族人肯定也是吃不消的。

    因为毕竟空中舰队拥有无视地形的空艇,可以在西天外任意穿插袭扰,妖族人那孱弱的地面机动性,根本无法与空中舰队相提并论。

    在成功震慑住铃兰后,先遣队蛰居不出,请了好多的妖族和九州民裁缝帮忙,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才缝制出他们想要的服饰。

    虽然努力模仿汉制服饰,但是给洛尔准备的这套服装却依然有浓重的西方服饰风格,算得上是中西合璧。

    服饰整体以白色为主,以金色为辅,长袖大褂,配合造型夸张的头冠。洛尔穿在身上的时候,总感觉人变得小小的,脸蛋也变得小小的,完全被这套服装所笼罩。

    之所以设计如此宽大的衣服,其实还是为了隐藏内衬的武器装备,虽然是圣徒,但洛尔也不可能一点武装都没有,毕竟还是肉体凡胎,不可能像枫那样强力。

    洛尔把这套繁复的服饰全都穿戴到身上,大概感觉了一下。他安安静静地跪坐在地上,微微眯着眼睛。

    他自己还没有找到感觉,其他人却都已经看傻眼了。因为这套服饰和洛尔真的非常搭。洛尔的皮肤本身就白皙,怎么晒也晒不黑,头饰遮挡住他的头发发色以后,他整个人的色调完全变成了浅色调,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

    他微微张开的大眼睛,可以窥视到那纯净的墨绿色瞳孔,那异于常人的瞳色,大概是全身唯一的深色,让人情不自禁的把目光全都聚焦到那里。

    而一旦盯着洛尔的眼睛,那他的整体魅力就立刻展现了出来。洛尔身为木精灵混血,最为人称道的,其实就是他那双墨绿色的瞳孔,在海崖学院的时候,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人的目光。

    一旦窥视那双瞳孔,视线就很容易会被捕捉,陷入洛尔双眼那深深的引力之中无法自拔。这种吸引力别说是普通人,即便是已经相处很久的先遣队员,也不免被引入其中。

    这时候,芙拉洁儿再适时展现神威,那圣洁的光芒,顿时让所有人都笼罩在不切实际的梦幻景象之中,被洛尔牢牢吸引着视线。

    正当所有人都如痴如醉的时候,洛尔忽然抬起头来,同时睁开他那双迷人的大眼睛,微笑着问道:“如何?”

    “啊,洛儿,我要给你生猴子!”唐默第一个忍不住,直接冲到他面前死死地抱住了他,发出了夸张的声音。

    “我不是猴子...”洛尔一脸嫌弃地推着她的脸说道。

    “我是,我是!”唐默已经语无伦次了。

    “嗯,确实有神圣感,这样应该没问题了。”程子昂点点头,满意地说道。

    “哇,连我都开始有点喜欢老大了。”胡道可摸着胸口,由衷地感慨了一句。

    其他人的服装大同小异,都是适合战斗的紧身劲装,不过同样为了维持神秘感,所有人都披上了齐膝的白色斗篷,遮挡住身上的武器。

    这样的装束,辅以他们脸上那四兽面具,怎么看都觉得怪异不和谐。

    而这种怪异不和谐,正是他们需要的效果。因为作为圣徒的四方守护,他们就是需要一种生人勿近的距离感。

    根据分工,四方守护中,程子昂为青龙守护,居于左;枫为白虎守护,居于右;白月为朱雀守护,居于前;胡道可为玄武守护,居于后。如此,形成四方守护的态势,拱卫四方中心的圣徒洛尔。

    唐默也换上了她专属的服饰,是西陆很常见的魔法师装束,没有太多汉制服饰混搭的元素,不过整体色调依然以白色和金色为主。

    这样的服饰配色有点类似于西陆的魔导士,如果唐默是西陆魔法师成员的话,这样的穿着毫无疑问是僭越了,因为普通的魔法师装束,主要是以深色为主,浅色尤其是白色是光明教廷中枢的象征。

    她的帽子也是非常常见的魔女帽,有着尖尖而弯折的帽顶,以及宽大的帽檐。帽子上辅以羽毛,让帽子整体显得相对活泼,没有那么沉闷。

    根据设定,作为大魔法师,唐默的任务就是常伴圣徒左右,如果说四方守护是圣徒的侍卫,那大魔法师就应该属于近侍,不仅需要常伴左右,还需要照顾圣徒的饮食起居。

    作为魔法师,唐默有一根装饰非常夸张的长长法杖,其实并没有媒介的作用,纯粹只能充当手杖。

    不过他们对法杖进行了一些小小的改良,这根看起来非常夸张的法杖,可以隐藏一把手枪。你以为拿法杖的一定是魔法师,不,说不定是枪手。

    但服饰上没有什么槽点,但是穿在唐默身上依然有些怪异,主要还是因为她的个子太矮了。

    唐默是矮人混血,能长到现在这个高度已经算是祖坟烧高香了。尽管她一再展现出姐姐应有的气质,但整体看起来却依然像一个不跳高就拿不到东西的矮个子小萝莉。

    所以大多数时候,即便她生气叉腰说着什么,大家也不会特别当真,全当是青春期小女孩的聒噪。

    不过如果因此小看她,那可是要吃大亏的。要知道先遣队可每一个人是拖后腿的,全都是身经百战的精英。

    唐默把她的那根夸张的法杖稍微调整了一下,把自己的小法杖和大法杖固定在一起,这样她就可以用小法杖作为媒介施放魔法,就好像是在用大法杖一样。

    “虽然槽点满满,但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正好可以营造一种怪异感,保证和其他人的距离。”程子昂审视自身后满意地说道。

    “披着披风不好拿枪。”胡道可为难地说道。

    “那干脆把源子枪全都分解成手枪,反正估计我们也不会遇到什么太麻烦的战斗。”程子昂建议道。

    “那可不行,总得有人保持常备,”洛尔摆手持反对意见,“如果我们全都怠慢了,真要打起来,总不能所有人都在组装武器吧。”

    “啊,没事,其实也还好,习惯了就行。”披着斗篷的胡道可抱着枪扭动了几下说道。

    “洛儿,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近侍了。”唐默兴奋地抱住了洛尔。

    “我先说明清楚,”洛尔推开她,皱着眉头无奈地说道,“也是从今天开始,你我尊卑有序,我是圣徒,神圣不可侵犯,你不可以再像今天这样了。”

    “那私底下呢?”唐默撅着嘴,委屈地问道。

    “私底下我们不是队友吗,你还想还想怎么样?”洛尔挠挠头说道。

    “做戏就要做全套,私底下你们也不能乱搞,真是的,怎么老想着占洛尔便宜呢。”程子昂一脸无奈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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