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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诛贼纪 > 第十四章 李木的传说
    “草原上有一草原王,叫作莫干,他的王庭在草原最深处。他有八个儿子,把草原按照八个方向分割王庭中心五百里外的土地。我们现在所处的这块土地,是西南向,分封的正是草原王的第八个儿子——伦巴。

    伦巴是草原王王后的儿子,年龄最小,封地却是最大,而且胡作非为,没有人敢管。“老者说到这里,眼中燃起一团怒火。他身边的博古娜拉身子也抖动了一下,这些细节都落在夏侯战的眼里。

    “您不是继承了一个部落,只是为何只有这般光景?”他估摸着该和这个叫做巴伦的小王子有关,于是旁敲侧击地问到。

    “哼!“老者愤怒地丢出一个鼻音,“我的部落,是热爱和平的,只想平静地享受草原生活。奈何十年前,草原王要南下入侵大今朝,命令八个儿子在各自的地盘上征召所有壮年去打仗。我们的部落在巴伦的管辖之下,无法,我的儿子率领部落的壮年一千多人前去参战。不料巴伦妄想立功,派我儿子去作先锋,遭遇强敌,他竟坐视不理,结果全军覆没!我的儿媳也自杀身亡了!“

    博古娜拉已经嘤嘤哭泣起来,泪水挂满了脸上。她的眼里也露出凶光,一股杀气透体而出。可是,她毕竟只是个姑娘,这种时候只能以泪洗面。

    “在那之后,部落内部发生造反,最后只剩下我们这点人了。“老者说到最后,声音都没了,只有一只枯槁的手不停地抚着女孩的脊背。其他人也都低下头,仿佛在默哀这场绝望的战斗。

    那场大战开始时,夏侯战才刚出生。好在史书上都有记载,他又博闻强识,对这段历史这场战争有所了解。

    那是在隆平十年。草原王莫干率领了二十万大军兵临边界,与朝廷守军大将李木的二十万平原军对峙,要克城略地。不过李木军事才华冠绝一时,自身武艺高强,草原人没占到便宜,反而吃了不少亏,最后悻悻而归。

    老者平息了激动情绪,继续讲到,“当年与之交战的正是你们大今朝的李木。虽然我儿子以及部落里的勇士都死在了他的手里,但那毕竟是战争。只恨那巴伦见死不救!这些年,李木打开防线,与我们边境上的牧民做起了交易,使得我们的日子也好过了。你看,我们这茶叶、瓷器、衣服,都是互贸来的。这让我们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啊。“

    “老族长,能给我讲讲李木么?“夏侯战的语气带着征求的意味。

    “当然可以了。不过,我了解的也不多,不尽详实。李木,这人不简单啊。军事才华了不得,武艺精绝,智慧也高。传闻当年他二十五岁,隆平皇帝调他去镇守这条边线时,手下将领不服,结果后来全部被换了!果真是大魄力啊!“老者赞叹一声。w~

    博古娜拉不高兴了,她摇了摇老者,不满地说到,“额布格,他是我们的仇人,说他怎么可以佩服他呢!哼,你要再这样,我可就不理你了!”

    “呃.....这......”老者就像是一个做错事情的孩子,突然间变得不知所措起来。

    就在这时,金口难开的老头子说话了,“不错,那个年轻人的确魄力非常,我当年去战线上走了一遭,见过那个小子,青年才俊。“

    夏侯战饶有意味地看着老头子,等着他说下去。其他人也不敢插嘴,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老头子也懒得理会别人的眼光,白牙皓齿的描述起来。

    李木,南方江省人,家境殷实,父亲乃是一省总督。自幼好武,熟读兵书,为人耿直,少年时就外出游历。二十岁时参加帝都武考,一举拿下武状元,被隆平皇帝任命为兵部侍郎。三年后,草原人南下,皇帝钦点李木担任边线主官,总领防务。

    当时李木只带了一名侍卫赴任,还在半路,就收到了消息,说有部下向皇帝告柬称李木年少,不宜统大军。等到李木到了统帅府,有十多位将军称病告假,不来拜见他。

    李木心知肚明,也不气恼,一纸军令下去,凡是告假之人,必须有郎中开的证明,否则军法从事。

    这是李木给众将军的机会。只是这些将军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心想这个毛头小子能怎么样?于是纷纷找郎中开了证明,送到了他的手中。

    李木手中拿着大把的郎中开的证明,一个人在房中笑了一整天。第二天,十几份主将批令就发下去了,准许生病将领告病回家,解除军职,并迅速提拔了一批年富力强的新军官。

    这些将军不服,纷纷向皇帝告状,引得皇帝发来圣旨询问。李木写了一封信,并附上这些将军的生病证明。皇帝一看,原来如此,就不再过问了。

    自那以后,李木把整个平原军整成铁板一块。将士的忠诚度极高,如此才能在两年后击溃草原人,闻名全国。

    “真是相闻不如相见!此人智慧如海,我辈楷模!“夏侯战赞叹一句。众人听了深以为然。

    老者亦跟着赞叹了一句。不过,在他的心里,一直在分析他们三人。老头子虽然不喜语言,但表现出的力量令人吃惊,见识广阔;安贝大吃大喝,但生的异像,必定有其长处;而坐在中间的少年,年纪虽小,但知书达礼。更重要的是,另外两人隐隐以他为中心,突出其地位定是不俗。

    看准这一点,老者对着夏侯战微微一笑,“年轻的客人,既然你想要了解草原文化什么的,不如在此多住几日,我为你讲解。“他的这番话说的漂亮。既是为客人着想,又主动帮忙。

    夏侯战不好拒绝,爽快地答应了。

    老头子说一起游历世界,当然不会这样走马观花,所以也没有提反对意见。只是拿眼睛在夏侯战身上扫一扫,使得少年如坐针毡,脸红心跳的,仿佛心里的秘密被揭穿了。

    博古娜拉听见额布格挽留他们,心里更开心,眼睛偷偷地瞄向夏侯战。

    第二天一大早,博古娜拉就冲进了夏侯战住的帐篷,大声嚷嚷着,“川叶安,快点起床了,你在我们这里住,不能白住啊,走,跟我放羊去!”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蓝色的丝绸衫,依旧是马尾辫子,甩在身后。她进来后,两手插着腰,一脸的霸道。

    夏侯战早晨鸡鸣时分就起来练武了。不仅演练着老头子教的体操,同时也练“绝箭招”。他到现在仍旧心有余悸,要不是练得小成就,昨天就魂归草原了。所以他更加苦练武技,增加防身的技能。

    此刻看见博古娜拉冲进来叫他去放羊,心里一阵悸动,点头跟小鸡啄米一样,引得博古娜拉笑得前俯后仰的。

    老头子他们都住在一起,看见这对年轻人如此神态,摇摇头。“战儿,你要去,带着安贝吧,多一份安全。”

    “不用吧?这里能有什么危险呀?”夏侯战有点不情愿。毕竟与这样的美女独处可遇不可求的,多了一个灯泡,玩不开。

    老头子撇撇嘴,“哼,既然不愿意,就把这个带上吧!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水晶状的圆球,抛给了夏侯战,“这是我用昆仑秘法练成的,捏碎就可以,我很快就能赶到。”

    夏侯战接过水晶球。仔细地打量起来,这是一个亮晶晶的球体,只是不是硬的,而是软软的,更像一个水球。

    博古娜拉听得云里雾里的,根本不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不过她明显有点惧怕老头子,不愿意多待,拉起夏侯战的手朝外跑去,一点也不注意男女之别。

    两人两匹马,迎着初升的太阳,赶着羊群,朝着目的地走去。

    “博古娜拉,今天我们还去昨天相遇的地方去放羊么?”夏侯战骑在马上,痴痴地问到。

    此时的天气并不是很热,甚至有点点凉凉的感觉。清风徐来,将两人的发丝都吹乱了。

    听见他提起昨天的事,博古娜拉脸上升起红晕。她的脑子里,好像又看见了一个少年驻马坡前深情凝望自己的场景。

    “笨蛋,放牧要轮流去,如果每次都去一个地方放牧,哪里还有草呀!而且,羊这种动物,是能吃草根的,长期在一个地方放牧,这片草场会消失的。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是游牧民族的原因呀!”她抓住机会,狠狠地呛他,好像是报复他提起昨天的事。

    夏侯战听着觉得挺有道理的,对姑娘的挤兑也不在意,反而很高兴。他深呼一口草原上的空气,非常的清新,身体上的每一个气孔,都好像活过来了,不断地一吸一吐。他闭上眼睛,细细地感受着。

    博古娜拉也不再理他,策马跑去赶那些落伍的羊了。她一边策马奔腾,一边又唱起歌儿来。

    “美丽的大草原啊,圣洁的天堂

    我是这里的小羊羔,为你点缀

    我是那弯弯的小溪流,为你滋润

    我是夜间的皓月,为你增添光彩

    我是英雄的少年郎,为你守护

    我是草原上的明珠,点亮你的美丽

    .........”

    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人赶着羊群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这里的草很丰盛,足足有一寸来高,绿油油的。一阵风吹过,起起伏伏。附近有一条约莫一丈宽的小溪流,水很浅,大概只有一尺,清澈见底。小溪流中有不少的小鱼在摇头摆尾,一会停在水中一动不动,一会又跃出水面,可爱极了。

    “你唱的真好听!”夏侯战翻身下马,来到博古娜拉的身边,“这首歌是你作的么?真好。”

    他们出门前,都穿上了高筒鞋,也不怕水湿,把马放开后就沿着小溪流并肩走着。

    “不,这是我曾祖母唱的,然后就传下来了。听额布格说,当年我的曾祖父也是经过草原上,被曾祖母的歌声吸引了,最后才走在了一起。”说到这里,博古娜拉的声音越来越细了,最后细不可闻,眼睛只顾着看着脚底下了。

    夏侯战从中听出了点道道,原来这首歌还有这样的浪漫情史呢。不过他并没有联想自己和博古娜拉之间的关系,毕竟才十岁,懂什么男女之情呢?不过是被对方的天籁之音和外表所吸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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