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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我看上了一只不中用的狐狸精 >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金玲家住在南亚郊区的一个独栋别墅,沿途林荫成群,越靠近别墅,树林越发繁茂到近乎遮天蔽日。

    谢岑看着直皱眉:“怎么你妈妈现在连日头都见不得了?”

    金玲用遥控打开别墅大门,开着车缓缓往里去:“可不么,整天躲在屋子里睡觉,晚上才能出来活动,跟夜猫子似的。”

    谢岑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但要见到人恐怕得等到天黑了。

    金玲带着谢岑安顿好,然后拉着人直接去了餐厅:“我妈睡醒要7点了,三叔咱们先吃饭,不用管她。”

    这别墅里连保姆带花匠保安的能有十几个人,就连厨房都堆着三个厨师,据说一个中餐,一个西餐外加一个西点。

    吃完饭金玲带着谢岑把别墅里里外外转了一圈,越转谢岑的心里就越酸,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的扔,同样是搞封建迷信的,这差距太大了。

    晚上七点,除了外围的保安,剩下的人全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我妈喜欢清静,他不喜欢家里人太多。”金玲说着带谢岑上了电梯:“刚柳姨打电话说我妈醒了,今天比往常早了半小时,估计是惦记三叔了。”w~

    电梯直达四楼,开门后,一位五十多岁穿了条到脚踝的扎染大花裙子的妇人站在门口,正颔首笑着迎接他俩。

    “黄姨。”金玲上前抱了抱妇女:“今天我特意让人做了炸小鱼,您爱吃的。”

    黄姨笑着道谢,转头看向谢岑,对他点点头:“过来了。”

    谢岑在他面前有些拘谨,连连唉了两声。

    这黄姨名叫黄六,是金家的保家仙,光听姓就能知道其原身是个大黄鼠狼,保了金家三世兴旺。

    一般家仙是不会显形的,但金家作为玄门世家,家仙显灵也不算稀奇了。

    谢岑之前见过她几次,但依旧对这位黄仙很是打怵,主要是他小时候这女人咬过他,特别疼的那种。

    “是三哥吧,快进来坐。”外面刚说了两句话,里屋就传出了一个女人带着些微喘的声音。

    金赛沙轻咳两声,在看到谢岑的时候,带着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抹温婉笑容。~

    黄姨给谢岑搬了把椅子,弯腰转身的时候,谢岑看到了老太太大裙子下露出了一小节黄毛尾巴。

    谢岑:……

    金玲做在她妈妈床边,原本还想多赖一会儿,结果直接被黄姨拉走了:“玲玲,先让你妈跟你三叔聊会儿天,你陪我下去吃炸小鱼去。”

    谢岑看着黄六拉着金玲离开,还体贴的关上门,才转身看向金赛沙,担忧的问:“你这身体怎么成这样了。”

    上次见面的时候至少还能下地呢。

    金赛沙无所谓的摇摇头:“骨质疏松,已经骨折两次了,小腿上有钢钉,下地不方便,索性我也就赖在床上了。”

    谢岑看着金赛沙心里五味杂陈,她双腿被锦被盖住看不到现状,原本四十多岁的脸上却皱纹遍布,面相看上去竟然比自己还老上许多,头发甚至已经花白,就连发际线都往后移了寸许。

    金赛沙是一位女巫,金家历代都出女巫,但因为金玲的叛逆,如今金赛沙算是金家最后一位了。

    女巫生来窥天机善占卜,也因此金家依此过的富足奢靡,不过有得必有失,女巫多数命运多舛,善始却不得善终。年轻时婚姻不幸,中年后体弱多病,但又因为巫术加持,就算病的喘气都费劲,女巫也很少能早亡,基本上女巫最终都是承受不了病痛而选择自我了断。

    金赛沙说话声音低低柔柔的,谢岑听着这声音甚至都能想到当初第一次见到她时,小姑娘躲在她姥姥身后怯生生探头的模样,一晃眼三十多年了,曾经柔软温润的小女孩儿竟然被巫术蹉跎成了这个样子。

    “我记得当初你说你不想学的。”他有些年没见金赛沙了,没想到她会成现在这样,说不心疼是假的。

    当年他师傅带着师姐师兄去办事,怕他没人管束惹出祸来,就将他带来了金家,前前后后住了一年多,他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小小的金赛沙,把她当妹妹一样带在身后玩了一年。

    金赛沙似乎也想到了什么,有些苍凉的摇摇头:“不学?像我妈妈那样吗?”

    这一句话让谢岑哑言了,当年金赛沙的妈妈就是因为不想学巫术,结果反抗的太激烈,最终被她姥姥活活打死了。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谢岑已经离开了金家,后来再回去的时候,金赛沙已经承接了她姥姥的衣钵。

    当年的事情,如今说起来全是唏嘘,金赛沙也不愿意旧事重提,转而换了话题:“三哥,你电话里也没说清楚,小均到底怎么了,让你这么大老远的跑来。”

    一提到管均,谢岑立马一个头两个大,糟心的直叹气:“别提了……”

    金赛沙是少数知道管家事情的人,所以谢岑也没瞒着他,将顾承奕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重点说了血契的事。

    听了他洋洋洒洒的描述,金赛沙沉默了,过了很久她才如呓语般念了句:“血契但成,无力回天,除非……”不知想到了什么,她猝然睁眼看向谢岑:“你……你要?”

    谢岑嗓子眼儿里都带着无奈和沧桑:“我也是没办法了,也怪我,学艺不精,几十年了还这么不济,这才让那妖物钻了空子害了我们家小均。我如今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了,所以才过来求妹子你帮我一把,我不能眼睁睁的看那妖物祸害我家孩子”说到这里,谢岑双眼通红,似是要哭了。

    “姐姐从小就天资过人,为人也聪明豁达,怎么咳咳……就办了这么件糊涂事了呢?跟那种妖物作交易,虽然暂时能保住孩子性命,可也是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啊。”金赛沙痛惜的敲着床。

    谢岑低着头,捏捏酸胀的山根:“所以我才想到这个法子,拔了血契一劳永逸。”

    要想血契失效除非契主或契子一方死亡,但契主一旦受到伤害,必然会反噬契子,所以谢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让管均假死脱身。

    管家有镇灵牌,可暂存魂魄元神,只要把管均的魂魄抽出,让身体出现死亡现象就能瞒过血契,待血契失效后再将魂魄送回去就万事大吉了。

    这个办法最重要的就是两点,第一魂魄离体一定要掌握好时间,一旦时间长了,身体会受到不可逆转的伤害,第二便是如何抽魂。

    魂魄异常脆弱,抽离魂魄非常危险,一旦魂魄有损伤,那么谢岑很可能就会得到一个或疯或傻的侄子。

    能够保证抽魂时能不损伤魂魄的法器只有金赛家有。

    刘洋拉着管均一路上楼,关上门后,管均忍不住评价了一句:“这个阿笙还真是忠心护主。”

    “你不生气?”刘洋去给自己倒了杯水,三两口喝掉,闻言放下杯子好奇的问。

    管均换下外套鞋子无辜道:“我为什么要生气,我想救于晓这没有错,阿笙担心顾承奕也没有错,都有自己的立场,只不过最终要看顾承奕自己权衡利弊了。我帮他开镜花水月,他帮我救人,这属于一对一的交换条件,谁也不吃亏。他既然肯接受,那么他就一定有自己的成算,都是千百年的老妖精了,这笔账不会算不过来。”

    听了管均的话,刘洋点点头:“行吧,既然你心里有数,我就不多说了。”

    管均别看平日里万事好说话,逢人笑迎春的模样,其实打小就比谁都有主意,否则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他不可能在明知道他三叔不同意的情况下,还是招呼都不打一声的填报了医科大。

    那阵子他家简直就是修罗场,他三叔知道以后整个人都傻了,之后就闹着让他去改志愿,一哭二闹三上吊,绝食离家耗子药,好戏是轮番上演。

    而这位大少爷则完全一副“任你风雨雷电,我自岿然不动”,面上一派祥和,伏低做小的哄老爷子高兴,但就是不接改志愿的茬,老爷子气的差点吐白沫。

    以前他三叔说什么,管均还是听的,就算不愿意也能做出个姿态来,但自从填报志愿风波之后,管均的家庭地位隐隐上升,到如今稳坐一家之主身后垂帘听政的位置,他三叔有什么事都忍不住开始要跟他商量。

    毕竟这一门一户就俩老爷们,在外人看来,还是管均更加稳妥靠谱一些。

    “你刚刚跟我说,他们丢失的魂气是通过猫被妖物吸走了?”刘洋问。

    “在人类贴身的宠物中,猫的灵性是最高的,如果推断没错的话,应该是。”管均没说徐姐的事情,毕竟徐姐作为自保都费劲的一只兔子精,知道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徐姐说猫通灵,阴阳之物它都能感知,是很好的联通阴阳的媒介。

    刘洋也没有追问他是从哪知道的这些,而是接着问:“你还说需要魂气的妖,要么就是刚化形,或者受伤,再或者……离开原体维持魂识状态的妖。”

    这时管均听出了异样,他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刘洋,沉声问:“你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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