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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 > 第2章 湖边偶遇
    沈百终从御马监选了一匹马出来,牵着它走出紫禁城,走在北京城的街道上。

    路上的行人看见他身上的飞鱼服,都纷纷害怕地躲开,其实锦衣卫本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他们的职责甚至没有监管百姓这一项,又岂会对百姓做些什么。

    只可惜笔杆子是攥在文人手里的。

    或者说,强者是不是天生就让人畏惧?

    北镇抚司离得不远,沈百终很快就到了正门前,这次出去是下江南,没什么任务,倒也不必带什么手下。

    这里当然修建的非常气派,北镇抚司有一扇又高又大的铁门,铁门是百炼精钢铸成的,专门防一些想不开的江洋大盗和杀手,最顶上的牌匾是当今皇帝亲手写的,自沈百终当上指挥使的那天起,这块牌子就挂在这里了。

    正是这样大气宏伟的建筑,却是江湖人和王公贵族最害怕的地方,他们不光害怕里面住着的沈百终,也害怕北镇抚司的诏狱。

    沈百终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以他的武功,天下本没有什么能吓到他,也没有什么人能逼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以他的性格,也没有什么能惹他生气,只是……

    北镇抚司里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们捧着各色卷宗穿行其中,看起来一个个都忙得不得了,沈百终的轻功举世无双,推门时也拿捏了力度,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进来了。

    只是那又宽又大的院子正中央竟然坐着一个老人,他没有穿飞鱼服,也没有做事,就只是躺着一个太师椅,在青石板地上来来回回地摇,竟也没有人敢叫他起来。

    路过的锦衣卫有很多,在他身边经过时却大气也不敢出。

    “你回来了。”霍香一看见沈百终眼睛就亮了,但他偏要慢慢地说话。

    他觉得慢慢说话的人才像是个长辈。

    “是。”

    霍香当然不是药材,他是个人,是个男人,是个老人,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取这个名字的是他的师父。

    他师父听说女孩名字好养活,又因为自己是个大夫,就为他取了个药材名。

    沈百终每次都容易想到藿香正气水。

    霍香叹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拍拍自己的灰布衣服,“你才刚回来,难道就又要走?”

    “是。”

    “你要去哪?”

    “江南。”

    “去江南?江南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亲自去?”

    “陆小凤被卷进金鹏王朝的事情里。”

    霍香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突然从椅子下面摸出了一大包药来,他知道自己只要认真说,沈百终就一定会听的,“江南多毒虫,你莫要常去水边。”

    “这是解毒的。”霍香把几包药分出来,又从袖子里拿出几个小瓶子,“这也是解毒的,你可以随身带着,若是陆小凤又被什么女人骗着喝了药,你也不用再东奔西跑了。”

    这话听起来有十足的讽刺意味。

    但陆小凤其实根本没有这样麻烦过沈百终,这大约只是霍香说的气话。

    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沈百终的人。

    所以进了诏狱的犯人,霍香简直恨不得给他们刷上几层辣椒水,然后再叫人用鞭子狠狠地抽。

    这样一个老人,自然是没有人敢招惹的,若不是他不喜欢动,给他一个椅子他就能坐上三天三夜,他的医术连带着脾气恐怕早就在江湖上传扬开来。

    之所以说他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是因为霍香已经十年没有出过北镇抚司的大门了,若是一个医生只在一个地方行医,自然也只能说他是那个地方最好的医生。

    “陈绝音和张平野是不是已经去了江南?”

    沈百终点头。

    霍香看起来满意了不少,当他满意的时候,就又坐下了,坐下继续晒太阳。

    他虽坐下晒着太阳,手上动作却不停,明明是那样小的太师椅,竟被他不知道从哪里取出半人高的瓶瓶罐罐来。

    这大约什么病都治得了。

    这就是沈百终有点害怕的原因,每次他要离开京城,都得带上这么多东西,偏偏他也不想拒绝。

    这是老人家的心意,别人求他治病他也不肯的,更别提给出药来。

    “你都带上吧。”霍香觉得药还是少了,可他一时间也做不出更多,“如果有需要,再用鸽子联系我,知道了吗?”

    沈百终乖乖地点头。

    “你有没有马?”

    “有。”

    “是不是皇上给的?”

    “是。”

    皇上给的自然是最好的。

    霍香又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沈百终,确认他健康的不得了以后,才像是爬上岸的海豹一般卧着不动了。 m.a

    沈百终把地上的东西拿起来,走出门去,他之所以要来北镇抚司一趟,就是为了要让霍香放心的。

    霍香当然也知道他是为了让自己放心。

    所以这样的沈百终,他怎么能不担心他被人骗了?

    他怎么能忍住不关心他?

    ————————————

    沈百终不知道霍香是怎么想的,他已经认真地把东西放好,然后上路了。

    他的轻功虽然也是天下第一,可你总不能指望他从京城一路跑去江南。

    马是很有用的动物,在江湖人眼里,它们比忠诚的狗还要好得多。

    沈百终记不太清楚剧情,他也不知道陆小凤会遇到什么,但似乎是有一个武功很高的幕后黑手,所以他只想快一点去陆小凤身边。

    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也在赶路,天虽然已经黑了,沈百终也看不清路,可是他能听到风吹过所有东西的声音,凭借这个他就能带着马走。

    离沈百终不远的地方正发生着一场决斗。

    那里有一个湖。

    有湖的地方自然也很开阔,月光洒在湖面上,洒在地上,照亮了湖边的荒草和野花,今晚的月亮很圆,倒映在湖中的样子非常可爱。

    只可惜这里却只有杀气。

    楚留香叹口气,“你为什么非要和我决斗?”

    “我杀人难道还需要理由?”中原一点红冷笑道,“你何时见过杀人时还要说理由的杀手?”

    楚留香确实没有见过,所以他说不出什么话。

    “你若不杀我,就要被我杀死。”

    中原一点红已拔.出剑来,“这是一场决斗。”

    “我再没有见过比这更认真的决斗了。”楚留香笑了,他已打定主意不出手,因为他看出中原一点红其实是想与自己做朋友的。

    “动手吧!”中原一点红大喊一声。

    这个时候却突然传来了马蹄的哒哒声。

    高手过招,身边怎么能有别人?

    楚留香和中原一点红立马看了过去。

    中原一点红还没有看清,楚留香却先笑了,“沈百终,是不是你?”

    中原一点红的脸色立马变得苍白,“你怎么知道是他?”

    “你看那马,白的如此美丽,一般是用作御马的,在御马监里没有专人细心养着,是绝养不出这神异的样子的。”楚留香解释道,“普天之下,除了沈百终和皇帝,还有谁能骑这样的马?”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他已经信了。

    树林里传来马的嘶鸣声,楚留香听出有人把缰绳拴在了树上。

    月光下,一身黑色飞鱼服的锦衣卫指挥使走了过来,除了完全感受不到的脚步声以外,完全像是个普通人。

    楚留香知道自己若是认真叫住他,他就一定会来的,可这时也不免心虚。

    因为他才刚在京城偷了一樽白玉美人,还戏耍了六扇门的名捕秃鹰吴捕头。

    “晚上好,沈百终。”

    “……晚上好。”

    楚留香其实并没有见过沈百终几次,只是说过几句话,发现他并不排斥自己以后,就铁了心要和沈百终做朋友了——只不过还没有成功。

    “你是不是要去江南?”楚留香问。

    “是。”

    “若不是我遇上了事,我也想去江南的。”楚留香说,“我之所以知道你要去,只不过是因为我知道江湖上已经传遍了陆小凤的消息。”

    “我听说有一个金鹏王朝的公主在大庭广众之下跪下来求他帮忙,我还听说他立马就跑了。”楚留香笑着说,“这实在是不解风情,不过若是我,我也要跑的。”

    在楚留香说话的时候,中原一点红一直死死地盯着沈百终看,几乎都没有眨眼睛。

    他刚刚还发了疯一样的想和楚留香决斗,现在眼里却只有锦衣卫的这位指挥使了。

    楚留香当然发现了,他只能苦笑,他知道沈百终不喜欢杀人,也知道沈百终脾气非常非常好,可若是中原一点红把剑架在沈百终脖子上,总不可能什么事也不发生吧?

    于是楚留香疯狂地咳嗽起来,“沈百终,这位是中原一点红。”

    “你好。”沈百终好像根本感觉不到针对自己的杀气,认真地问了好。

    而中原一点红显然也没想到他会和自己问好,一时间愣住了,呆呆地也回了句好。

    楚留香差点要笑出来,幸好他努力忍住了。

    “我要和你决斗。”中原一点红是个很有毅力的人。

    “为什么?”沈百终问。

    “因为你是天下第一。”

    “我不想和你打。”

    “为什么?”这次轮到中原一点红问了。

    “因为我没有空,我还要赶到江南去。”沈百终说,“等马吃一会儿草,我就要走了。”

    “如果你想和我决斗,可以等事情结束后去北镇抚司找我。”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了,沈百终这么认真的回答自己,他还有什么好说的?难不成要逼他和自己打?

    楚留香有点羡慕陆小凤了,他可没有天下第一帮着查案子。

    他刚这么想,沈百终就问他了。

    “你为什么在这里?”沈百终问楚留香,“你的白玉美人已经卖出去了?”

    楚留香尴尬地笑了笑,“卖出去了。”

    楚留香经常取一些人的不义之财,变卖以后救济他人,他也经常把自己庄子里挣到的钱拿出去给别人。(.

    光这个月,他就给出去三十多万两。

    “你不在船上,来这里做什么?”

    一说到这里,楚留香就等着沈百终问他了,立马把事情像竹筒倒豆子那样倒了个干净,“我本是在船上的,只是不久前,有几具尸体顺着海流飘到了我的船附近。”

    “这四具尸体分别是西门千、左又铮、灵鹫子和札木合。他们身上的伤竟是自相残杀造成的,可我又能确定他们彼此并没有仇怨,一定是被人陷害的。”

    “所以我决定查一查这件事。”楚留香说,“杀死札木合的是神水宫的天一神水,若是我找不出真凶来,那神水宫就认定天一神水是我偷的了。”

    神水宫地势险要,只许女人进出,宫主水母阴姬的武功深不可测,她也极为讨厌男人,那地方一直被江湖人当成是个禁地。

    若是有人能从神水宫偷出天一神水,那个人一定是盗帅楚留香。

    太倒霉了。

    中原一点红听完都忍不住有些同情楚留香,他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她们不认为是司空摘星?”

    “因为司空摘星被沈百终抓到偷他的佩刀。”楚留香笑了,好像倒霉的不是自己一样,他一向很乐观,“司空摘星现在在北镇抚司扫地,扫满一个月才准走。”

    就连中原一点红也忍不住笑了一下,“这主意是谁想出来的?”

    “是陆小凤。”沈百终说,“他说司空摘星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喜欢扫地。”

    楚留香虽知道这件事,却不知道原因,闻言睁大了眼睛看过去,却发现沈百终竟是真的这样认为的。

    他真的相信陆小凤的话。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身上在冒酸味了,他可还没成功交上这个朋友呢。

    “借给你。”

    沈百终递给他一样东西,楚留香下意识地伸手去接。

    那是一块镶金的玉牌,正中间刻着指挥使三个字。

    “水母阴姬打不过我。”沈百终说。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又不那么有酸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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