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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我在原始社会种田 > 第16章 第十天
    她背包里原本还有一些鹿肉,昨天下午就被男人给扔了。涂莉莉猜可能是因为她烤鹿肉的时候用了花椒的缘故,男人可能从来没有闻到过花椒的味道,认为鹿肉坏了,就给扔了。

    老可惜了!

    不过么,就是食物而已,男人随便就能抓到小动物,生存能力很强,饿不着她,她也就是小小惋惜了一下,很快就忘了这事。

    男人吃过虫子,指了指她的脚,意思大概问她能不能走。他脚上穿着皮革的鞋子,用一种类似麻绳的细绳子在脚背上缝合起来,鞋底是草编的,有三层,一层草一层皮革一层草,看着很结实。

    她没好扒着他的鞋子看个仔细,就是大致的看了一个外观,也不知道这种鞋子好不好穿。鞋子最早出现是为了保护脚底不被石块和树枝硌伤,之后才有保暖和装饰的作用,也才讲究起舒适性来。

    男人倒是对她脚上的帆布鞋有点兴趣,但也没有让她脱了鞋子拿给他看。

    其实,他应该对她很有好奇心才对,毕竟她穿的衣服鞋子、背的背包、背包里装的东西,绝大部分都是原始时代绝对没有的东西,人类的好奇心驱动着他们进步,也驱使他们犯错。男人似乎有点太淡定了,没什么好奇心。

    她忘了语言不通可是一个大障碍。

    *

    男人生吃了虫子,于是中午没有点起火堆。他觉得涂莉莉一脸又嫌弃又恶心的神情很好笑,一直看着她笑。不过他没有强迫她非得也尝尝蠕动的虫子。

    好吧,虽然能吃的虫子一定是高蛋白质,但还是太恶心了啦!

    重新上路,仍然是涂莉莉走在前面,男人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

    小溪的宽度略有增加,不是特别明显的增加,但一直走在溪边,就会觉察到。也可能是有其他的地下水正好在水道下面或附近涌出。

    男人一路还是会突然离开十几分钟,去摘树果子。根据他摘回来的水果品种总结一下,森林里至少出产十多种能吃的水果和浆果,还有几种不同种类的莓果。单棵果树的产量少说数百斤,除了鲜食,切片晒干了就是水果干,能够保存的久一点。他们懂得挖地窖吗?要是懂得挖地窖保存食物,食物会保存的更久一点。

    还能有什么?红薯的话,这儿要不是美洲大陆,那是没有红薯和马铃薯的,也没有玉米。别的呢?棉花原产印度,但这时候应该没有形成规模种植,也没有流传到亚洲中部——等等,你确定这还是在中国?不能确定,所以,说什么都太早。

    没有棉花的时候,中国古代人用什么来保暖?皮衣,木棉?原始部落的房子是什么?木头的柱子和外墙,茅草的屋顶?要是动物资源足够丰富的话,还会蒙上一层动物皮毛保持屋内的温度;草屋里会在中心有个生火的地方,有的是就地挖出来的一个火坑,有的是金属或者石块、陶器的火盆,材质视文明的发展进度而不同。

    但首先还是得有一个会盖房子的人。

    这个问题现在不用考虑。

    男人看来是要带她回部落。这是最合理的,女人是物资,他是有部落的人,当然要带她回去。要是真的进了部落,大概率她会获得安全和食物,还有住房。什么地方都不养闲人,背包里的东西也不能保护她,她得证明自己是有用的,而不只是一个“女人”。

    她会什么呢?

    一边走,她一边想。

    这得看部落里的女人都要做什么工作,采集?好像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看一遍就会了;做家务?这可有点难,毕竟现代社会,日常生活一切都很方便,年轻人的生活技能都不怎么样,而且,家务活是简单重复的工作,也没什么技术含量;

    然后呢?就是抚养孩子了,这她就更不在行了,而且,也不太有技术含量。

    好吧,这些都是传统中“女人的工作”,现在,来看看男人的工作。

    原始社会一点也不和平,相反,非常残忍残酷,经常跟附近部落发生战斗,尤其是年景不好、秋天没有存储足够的食物,那么刚到冬天,男人们就要开始到周边的部落抢夺食物,顺便抢夺女人,有时候一整个部落都会被屠杀殆尽,只留下女人和未满5岁的孩子。

    因为掠夺物资而进行的杀戮非常残忍无情,但这就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没有什么正义不正义的分别,每个部落都是这样的,分别只在于部落够不够强大、能否抵挡住进攻。

    部落可能是游动的,春夏天在这儿,秋冬天在那儿,但进入冬天,肯定得找一个定居点,这个时间段应该是比较危险的,具体要等她能够跟部落的人进行沟通才能知道。她得尽快学会他们的语言,然后展示自己的知识——她不会太多的防御知识,也用不着是个军事专家,她只用稍微指点一下就可以保证部落的安全,打退进攻者。

    她计划的还挺不错,也很有操作性,但前提得是能够互相沟通,说话都听不懂的话,那也太费劲了。

    于是她立即决定学习新语言。

    就从名词开始好了。

    *

    男人很耐心的教她,似乎明白了她是要学习他们的语言。名词不是太难,涂莉莉在笔记本上用拼音写下发音。

    树木,天空,鸟,果,花,鹿,兔。

    然后是动词。动词比较难,从最简单的“走”、“吃”开始学,很快就进入了短句子的学习。~

    但还没有学到“去哪里”这个短句。

    然后是数量词,男人使用的语言似乎还不到精准区分量词的时候,大概都是用类似中文的“个”来计算,一个鸟,一个树,一个人,这样;数字也比较简单,在统计方面没有“零”的概念,数字从1到10都有单独的单词表示,十进制,11是1个10加1,25是2个10加5,以此类推,十进制是因为人的手指有10根;但没有“百”的概念,可能是因为实际生活中数不到“100”这么多的数量。男人数到10个10,再往后数就数不过来了。

    没有文字,这个很确定,男人对于她在泥地上用树枝划出的文字表示“你这到底是个啥”。就连象形文字都没有,涂莉莉画了一个简笔画的鸟,男人看懂了,但也没有给出文字。

    这也很正常,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也只有5000年而已,文字出现的历史肯定比建立城邦和国家更早,“结绳记事”毕竟不靠谱,而且是跟“世代相传”配套的,这意味着传承历史的人得有个好记性,可众所周知,语言作为媒介,在传输过程中都逃不开叙述者的二次创作,传了几代后,记载就会跟真实历史出入极大。

    文字的出现必定是用于“记载”,最基本的就是用于记载食物的数量,一场战斗你可以用壁画来记录,但某年秋天部落晒了多少只风鸡总不能一排排的画上去吧?人口数量也同理。

    人口数量不论在什么时代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落越大、人口越多,就意味着能有更多的食物储备,更能保护部落不被其他部落攻击。但部落时代的问题是,人口数量其实是有下限也有上限的,下限是自保的能力,一个自然形成的、以血缘为联系的部落至少要有50人,上限不超过150人,超过150人之后,就要形成阶层才能更好管理、经营,而这时候部落也就不会仅仅局限于血缘关系了。

    涂莉莉绞尽脑汁询问男人,他的部落有多少人,两个人至少沟通了半个多小时,说话带比划,才让男人明白她到底在问什么。得到的数字是10个10,再加2个10。

    120人的话,确实不能算是大部落。

    听男人的意思,隐约的像是说,之前人数要多一点,但春天的时候跟附近部落打了一架,死了十几个男人,被抢走4、5个女人。

    这一段叙述也很乱,两个人因为“杀人”、“死亡”这种动词理不清,纠结了很久,她才听明白。

    所以他在溪边看到有火堆的残迹,才会谨慎的停下来查看,他以为是森林那边的部落派人过来打探,为了秋天的进攻做准备。

    涂莉莉就不想反驳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对方部落要是派人来侦查,怎么可能会笨到在水边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

    这两件事情信息量很大:第一,说明附近有个人数差不多的部落,人数在150人左右,可能略多一点,但不会超过250人;如果是一个超过250人的大部落,那他的部落春天的时候可不是只死十几个男人就能算完的;第二,部落里少了几个女人,这就意味着少了几个正在育龄的女人,对方抢女人肯定也是抢成年女人,能生孩子的那种,女孩子不会抢。

    不过再想想,就是21世纪现代化的文明国家也还有童婚的事实存在,所以大概也不能一概而论?她认为的“成年”是18岁,没准原始部落的“成年”是12岁。

    话又说回来,正因为部落里少了几个育龄女人,所以尽管她很可疑,男人也不会立即杀了她,而是把她带回部落。

    确认了自己已经保住命,她就不慌了。活下去,然后展现自己的能力,基本就能保证她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活下去。

    *

    天还没有开始暗,男人停了下来,开始寻找晚上露宿的地方。

    他没有选择溪水边,仍然选择了一棵巨树,拖来干树枝,选择合适的树枝,掰掉上面的小树杈。

    男人在干活,涂莉莉便拿了那把小的石刀仔细查看。

    石刀不算很锋利,材质十分坚硬,上面有用其他工具敲打的痕迹,一点一点的敲薄,敲出刀刃。有一个不长的握手,跟现代的刀具差不多,大概形状没有什么变化。握手上缠着草绳,应该是增加摩擦力用的,方便握着,也方便施加力度。

    大的那把石刀形状跟小石刀差不多,就是刀刃长一点宽一点,握手宽一点。

    她试着用小石刀削树枝,木质不太紧密的树枝还行,很快就能削出尖头;木质太硬的还是不行,要用很大力气才能削动。

    男人用大石刀在树枝上环切出痕迹,然后踩断,这样就取得了一批长度大致相等的干树枝。再在树杈上搭建树枝平台,用皮绳和登山绳固定住,仍然是留出1米长的登山绳,用来将她捆在上面,这是为了不让她滚掉下来。

    男人一边干活,一边说话。

    涂莉莉在学他们的语言,可也不可能半天就学会,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得依靠手势来猜,交流仍然十分困难。

    跟他也没什么好说的,已知他是带她回部落,就没什么好问的了。

    男人干活干到一半,走开了有好大一会儿,回来将剩下的活干完了,搭建好树枝平台,又走开了有半小时,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两只灰色毛发的野兔。

    他示意她跟着他学怎么剥兔子,野兔抓回来就是死的,他示意了一下,是下套索抓住了,然后他过去捡起兔子,拎起来拧断兔子的脖子。

    他带涂莉莉到了溪边,用小石刀先砍下兔子头,然后飞快的剥出一整张兔子皮,连说带比划,她才明白,兔子皮是用来做衣服的。兔子不大,皮子也不大,但可以用很多块兔子皮缝在一起。野兔繁殖的快,一窝小兔子能有十几只,几个月就长大了,一个部落一年能抓到几百只兔子,用来做衣服是量大管暖的。

    他又从她背包里拿出那块鹿皮,打着手势“说”鹿皮也是极好的。他又说了好些话,涂莉莉琢磨着,他似乎是在问她喜欢兔子皮还是鹿皮,他会在秋天之前,给她打到足够的兔子或是鹿,做一件衣服给她?

    她不太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听”懂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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