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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通灵小姐事件簿 > 01-01.第一章 夜遇[第一回]
    第一章夜遇

    第一回

    这是剑与魔法、龙与科技的世界。

    我名叫葛瑞斯·沙利文,是个平凡的普通人,刚度过人生第2个生日。

    我的家坐落于东方国卡修王国星罗棋布的丘陵间,父母在那里苦心经营一座不起眼的牧场。

    这一年,雨季将临,空气中充满了闷热。相比起连续多日的降雨,短暂雨季之后的炎夏更会让我感到苦恼。酷热使人头脑发昏,身上又粘乎乎的难受。只可惜,想到北方避暑的梦想每年都无法实现。

    父亲和牧工们为了应付雨季,每天都在牧场里忙得不可开交。我当然也帮着母亲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没有偷懒闲得慌。

    这天下午,家中有一位好久没联络的客人突然来访。他名叫皮克,我称呼他作“胖叔叔”。

    皮克曾在牧场干过活,受了父亲的照顾,因此十分感激我们一家。后来,听他当了偷猎者,去做大买卖了。

    可不知他现在如何是发了大财来拜会呢?还是穷困潦倒来诉苦呢?一见之下,与以前的印象倒没什么差别。胖胖的身材,突起的大肚腩,一张胆庸碌的脸。

    “哎哟,这是葛瑞斯吗?女孩都长那么大了,”他见了我,很是愉地打招呼。看他脸色红润光亮,想必生活过得还不赖。

    “你好,胖叔叔,”见到他,我也很高兴。

    在我的时候,皮克叔叔经常讲各种故事给我听。有几次,他的鬼故事把我吓得“哇哇”直哭。然后,他必然会赶忙拿糖果来哄我。

    皮克一生中最有魄力的事就是下定决心去干偷猎,借机会大捞一把。向我父亲告辞时,他虽然满脸信心,却眼泪汪汪地舍不得离别。那时的他绝对称不上伟大,但有一种平凡的英勇。

    围着茶几,坐在沙发里。父母就与皮克叔叔聊开了。一问之下,他早已不干偷猎的勾当,改行做起偷猎者的死对头——守林人,反差之大叫人咋舌。父亲问他怎么会转行的,是不是发生过特别的事。

    胖叔叔点点头,“确实遇上一件不寻常的事,起来到现在还有些后怕,当时差点丢了性命。”

    我好地追问详情,不放过听故事的机会。

    于是,皮克叔叔起了那段不久前发生的事,“那天傍晚,气候十分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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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傍晚,气候十分糟糕,不停下着绵绵霪雨。厚黑的云层笼罩天际,没有星辰与月光的照耀,环境显得格外幽暗。

    这片无论何时都阴森森的树林间随风乱舞着透过叶缝洒下来的阴冷雨丝,又细又密。穿梭飘忽的寒风如同欲言又止的妖魅,带着阴气,总叫人怀疑林中正隐藏了什么秘密。

    皮克和三名同伙穿着雨袍,把雨帽紧紧裹在头上。四人正走在铺满落叶的丛林径中、双脚踏着因雨水而泥泞湿漉的土地向前行进。他们的高筒靴上沾满泥水,也曾经沾染血迹。

    “嘿!真该死的鬼天气!”走在最后面、身材粗胖的皮克因为寒湿的阴风钻进了脖颈而骂出脏话。他的语调和雨袍下鼓起的大肚皮一样,显得有些粗鲁。

    “给老子安静,死肥佬!”汉尼是带头走在最前面的高个壮汉。不满的谩骂从他口中重重甩出,就好像无形的鞭子,抽在了胖男人皮克的脸上。可以想见,汉尼的心情也是遭透了。

    胖子皮克不爽地闷哼。他紧了紧雨袍领口,把更多的怨言默默咽进喉咙里,咀嚼了又咀嚼,的确仍想,要在这种天气穿过森林是多么令人不安。更何况这丛林……唉~别提了,想想就怕。

    “都是因为你,是你!”皮克向走在他前方的那名虎背熊腰、双手结实的汉子乔桑投去怨怼的目光。但别误会,他并非对自己的同伴不满,而是对乔桑肩上扛着的那只猎物发泄情绪。

    那是一只体形优美的矫健银狐,银白的毛色如同皎洁的月光般柔和光亮。不论怎么看都是上等皮货,一张这样珍贵的银狐皮可是价值不菲。

    不过,看那强健的四肢加上银狐这类动物狡猾的天性,猎杀它应该是花去了这四名偷猎者相当长的时间。

    为了做成这笔买卖,以偷猎为生的四人明知有关这片森林的谣言有多么可怕,依然不管不顾地深入进来。

    虽然凭他们的本事,猎物是捕到了。却没能趁天黑前离去,只得冒雨夜行。野外的夜晚对人们来到处隐伏着各种危险。每个人的心情因此都烦躁起来。

    托米是第四名同伙。他走在乔桑的左侧,也紧跟着带头的汉尼大哥。就是看他的背影也能察觉到,这个身材既高又瘦的家伙正贼头贼脑地东张西望着。此时,他突然停下步伐,似乎发现到什么。

    “怎么了?伙计?”

    领头壮汉和其他人也跟着止步。

    “那里有火光,看到没有?”瘦个子托米指向重重林荫深处的某一点。只见互相交织重叠的树木间隐约闪现着微弱的光芒,但那区区亮度几乎被风一吹就会熄灭的样子。

    胖子皮克咽了口唾沫,心里对谣言的恐惧油然上升。

    扛着银狐的乔桑道,“汉尼大哥,没错,是火光,大概是猎户。”

    “不会,”带头的汉尼断然否定,“这里可是有那种流言的私人领地,不会有猎户。”

    皮克战战兢兢地出自己的意见“一定是传言的不死族。”

    这片森林从前十分富饶,以物产丰富著称,又没有凶残的猛兽,不但是动物的乐园,也吸引了大批猎户在这里生活。

    但不知何时起传有十分可怕的不死族出没,专门追杀那些打猎的猎人,久而久之就没人敢来了。汉尼对此不屑一顾,认为那是领主想要阻止别人狩猎,而故意编造的谎言。

    “笨蛋!”发现火光的托米骂道,“不死族用得着点火吗?”

    胖皮克缩起肩膀。那扛猎物的乔桑则笑出了声。

    “咱们过去看看,不定是同路的,可以留宿一夜,明早再走,”汉尼着,不等同伴们答应就迈开大步向火光处走去。托米和乔桑立即跟上。胖子皮克心里却不情愿,无奈跟进,慢了几步。

    皮克宁可相信那是不死族引诱人的把戏,或是强盗们的营地,反正都还不如冒雨夜行来得安稳。但无论怎样跟着伙伴们总没错,他可不想落单。

    朝火光处前行了不久,在林间阴雨中慢慢出现了村庄的轮廓。许多破旧的村屋废墟东倒西歪的坐落在一片开阔地,很显然已经许久无人问津。

    “是条废村,大哥,”乔桑扫了一遍眼前的景象。

    黑暗阴影和湿寒细雨支配着村庄。雨丝下,房屋的黑影越发鲜明,可那火光却在此时突兀地熄灭了。

    “火灭了,还是别去了,汉尼大哥,咱们走吧,”胖子吞了一大口唾沫。这里并不是强盗的营地,更像不死族的陷阱。

    “走!乔桑、托米!”汉尼不理胖子,向刚才还亮着火光的房屋走去,也只有那幢村屋看上去能够勉强住人。

    穿过早已杂草丛生的村路,逐渐抵达了目标建筑。虽然汉尼不听皮克的劝阻,坚持要来。但他却将右手牢牢放在腰间的阔背刀上。

    乔桑的手掌也按在腰际那柄短斧附近。托米点燃一支裹了油布的火把,照着周围。皮克退缩在后,随时准备开溜。

    “去!推门!”汉尼在那旧屋前指使可怜的皮克。

    胖子连忙乱摇手,“不!不!不!别这样,老兄!”

    “—去—,”壮汉藏在雨帽里的脸孔露出不容反对的凶相。

    皮克习惯性的咽了口唾沫,双脚打着颤走近几乎一推就要倒的老旧木门。一推之下,竟从内侧上了门闩。

    “上闩了,汉尼,”皮克松了一口气。

    乔桑道,“托米,不死族可不会闩门不让咱们进去,里面一定有人。”

    “屋里的人发现我们过来就故意把火弄熄,不想咱们接近”托米的眼珠子灵活地转了转,露出坏笑,“嘿!嘿!如果是流浪卖艺的舞姬,这个讨人厌的晚上不定会成为最幸运的夜晚??∪迷勖窍畔潘?!

    被托米的坏笑所感染,乔桑的脸上也露出恶作剧的表情,“皮克,闪一边去,老子要把门踹开。”

    皮克遵命闪到一旁,如果真是香艳的舞姬在里面,那他也想见上一面。但事情会那么好吗?雨夜,阴森树林里的废村,却遇上卖艺的舞姬?这种几率比遇上不死族还低。

    虽然踹门声如同木门临终的喘息,但两片门板就是没有打开。于是,也不用谁指使,托米就自觉加入了踹门的行列。可怜的垂死破门终究挨不住两个粗汉的踢踹而倒下了。托米和乔桑大步猛跨进去。汉尼随后也从容入内。

    一阵阴风从门里窜出来,扑到男子们身上。只有跟在后面的皮克打了个寒颤。他真想甩头就走,但那夜遇舞姬的极低概率仍让他的双脚做出了与大脑相反的决定。

    用火把来回照亮了房屋一遍,可除了破损不堪的杂物外,什么也没有。托米就此判断道,“一楼没人。”

    汉尼老大环顾四周,看了看通向二楼的木阶梯,大声道:“我们是猎人,外面下雨,天又?,见这里有火光就赶来了,只想暂住一晚,如若打扰还请见谅。”

    皮克心想:这不是颠倒了吗?本来就应该先问明白了让人家为你开门,那样一阵猛踹,不把人吓着了才怪。

    二楼果然发出轻微响动,细碎的步调听来有些惊慌。

    汉尼向托米、乔桑使个眼色,“你们上去看看,有话好好讲,可别动粗。”

    两个早已摸上楼梯的男子迫不及待地窜上去。托米粗陋地一笑,“看来把她吓坏了。”

    皮克也想跟上去,但被汉尼的粗臂拦住,“给我去门口盯着。”

    胖子露出希望一起上楼的表情,见汉尼坚持,只好无奈地沮丧起脸。眼睁睁看着两个同伙步入二楼的幽暗中。

    皮克不甘心地等在破屋门口,听到上楼的同伙发出了欢呼,托米甚至吹了声口哨。

    胖子歪歪嘴角,如果先前不提什么不死族就好了。人嘛,大多时候是应该随波逐流才会有好处的,不是吗?

    想到曾经见过的那些流浪卖艺的舞姬个个性感迷人,皮克不由搓起手,险些流下口水。

    本来只是冒雨夜行的晚上,现在却有歌姬陪伴,跳个舞,聊聊天,倾吐生活的苦水。天亮一起赶路,不是变得相当不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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