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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快穿之美人有毒 > 第160章 小祸水(1)
    第一百五十六章

    叶蓁的后半辈子过得挺如意,她带着叶父叶母周游世界,偶尔沈成东处理完公事也会不远千里追过来,他对她的喜欢已经明目张胆,几乎没人不知道他在追求她,他喜欢她,除了身边的人,就连外界都有所传闻。

    他追着她兜兜转转好好几年,温润的男子也会气急败坏:“你还没忘记贺梁吗?他结了婚都快离婚了,就算他曾经确实好过,但那已经过去……”

    叶蓁哦了声,笑眯眯的模样让他咬牙切齿。

    沈成东都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偏偏看到了她,别的女人就再也入不了心了。

    他很难过,偏偏身边每个人都在看戏。让他加油的声音是不少,帮忙的没几个,还有个贺恺之不时的来捣乱,他白头发都长出来了。

    沈成东又一次找到带着父母在国外旅行的叶蓁,晚饭的时候他难得多喝了几杯,抓着叶蓁的衣袖不放,不死心问:“你真的对我没用丝毫心动?”

    叶蓁想了想,说:“一点点?”

    沈成东一愣,跳起来抱了她个满怀:“够了够了,以后会更多!”

    叶蓁和沈成东两个人的事情,反应最激烈的是贺恺之,贺恺之都没想过他只是一时没看住,就被沈成东抢先一步了?

    可惜叶蓁在国外,他急得跳脚也没办法,只能去气气贺梁了,贺梁得知叶蓁居然和沈成东在一起了,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并没有太意外,也没有太接受不了,叶蓁不可能孤身一辈子,虽然如今外界都在说他有眼不识金镶玉,错把山鸡当凤凰……

    他虽然后悔,却还是得硬着头皮往前走,他不想连叶蓁也看不起他。

    因为婚姻事业都不顺利,贺梁整个人都显得有些郁郁寡欢。

    他这一生都不得志,尤其在贺恺之进入公司之后,无论做什么都会被他打压,就连张女士也更喜欢贺恺之,对他多有器重。

    叶蓁所在的位置他连她脚尖都碰不上,他不时的就会看见叶蓁的新闻,有她在国外有的,有她出席某种国家级场合的演讲……而这些,她身边都会陪同着一个男人沈成东。

    就连她死的时候,沈成东也陪着她,她死后不久也去了。

    外人都在传颂这段爱情,偶尔会夹杂着一些关于他的声音,说他出轨找了第三者,因为他,叶蓁才离开了她原有的生活,才会进入沈氏,因为有沈成东无条件的信任和支持,所以才会有飞跃……

    贺梁死的时候还是个孤家寡人,妻子和他争吵多年后来也终于离了婚,他躺在病床上身边没一个人陪伴,只是弥留之际来了贺恺之,他也老了,可他精神抖擞,家庭圆满又幸福,是和他不同的两种人生。

    他做错了事,所以才会有今天的结局。

    他闭上眼睛,闭上眼睛就是叶蓁和沈成东幸福美满的模样,还有跟在她身边的那个孩子……

    这几年来他早已经想通了,不是因为不甘而后悔,而是他真的对不起叶蓁,她为他付出的一切他都记着,而他却厌烦了那样努力就为了能和他在一起的叶蓁,所以有现在的结局,是他咎由自取。

    他失去了曾经最爱他的女人,还失去了他唯一的孩子。

    悔之晚矣。

    *

    叶蓁在“虚无”沉睡许久,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一个古色古香的世界,一个名为大魏的朝代。

    她现在的身份是相府最不受宠的大小姐,叶相前任发妻留下的唯一血脉,叶蓁的娘死后,叶相把侧夫人提为正妻,同年生下了一对龙凤胎,并对他们疼爱有加,叶蓁被以早产身体不好为由送去昭觉寺生活了十五年,直到她十五岁及笄才被接回。

    ——因为她要成亲了。

    皇上亲下诏书,将叶相女儿赐给冠军侯府秦征为妻。

    秦征的父亲战死沙场,是大魏赫赫有名的大将,秦征承袭父亲侯位,本也该是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可惜他身来体弱,也是京中人人都知道的药罐子,有名医预言他活不过十八岁。

    皇上要为一个一只脚踏进棺材的人赐婚,稍微疼惜女儿的自然不舍,叶相也不舍得,但他需要皇上看到他的忠心,于是被他遗忘多年的女儿就必须回来了。

    宿主自然不愿意,可她根本无法忤逆叶相,最后自然上了花轿,嫁给了秦征。

    叶蓁来的时候,刚好是披着红盖头嫁给秦征的这天,她此刻就坐在那张红色的大床上,手里拿着一杯酒,一抬眸,就能看见俊美无双的男子秦征,只是他面色稍白,身子清瘦,今天一天的婚礼行程似乎耗去了他大半精力,此刻看起来就有些虚弱。

    她垂眸喝了交杯酒,杯子放到一侧。

    秦征说:“都退下吧。”

    丫鬟喜婆相继退下。

    他轻咳了两声,对着叶蓁微笑的模样看起来温文尔雅,面如冠玉:“夫人,我们歇息吧。”

    叶蓁脸颊微红,她垂着眼眸不敢看他,轻轻嗯了声。

    男人动作笨拙,莽撞又不知轻重,叶蓁难受,就故意在他肩膀抓了几下,他闷哼着嘶了一声,抓过她两只小手按在头顶。

    没了手,叶蓁还有脚,忘情的时候她又一脚踢在男人下颌处,接着她似乎想明白什么,整个人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睁大眼睛看着秦征。他也愣住了,撑在那儿惊讶的看着她。

    叶蓁小心翼翼的收回脚,“候,侯爷……”

    秦征笑了笑,捏着她的脚缠到他腰后继续:“我轻些。”

    这轻也没轻多少,叶蓁被缠了半宿,这男人明明看起来弱不禁风一碰就倒的,这个时候就精力十足了。

    次日一早,秦征咳着起身下床,叶蓁撑着身子起身服侍他更衣,被他按着躺下:“不用这些,你歇息就好。府里除了我也没有别人,不用在乎那些礼数。”

    秦征的父亲马革裹尸,母亲积劳成疾郁郁寡欢,老夫人也在两年前去世,整个侯府就剩下秦征一人,也难怪圣上要亲自为他主婚。

    叶蓁躺着看他,拉过被子遮住半张脸,黑乎乎的大眼睛看着他。他眼神微深,抚过她嫣红脸颊上黏着的一缕发丝,起身穿了衣裳出门。

    叶蓁又躺了一会儿就准备起床,小喜便进来了,她来到床头,看着叶蓁的眼神似乎有些奇怪,心疼她又想劝她,大概是想让她安心做秦征的妻子,那些不甘和不愿最好都烂在心底。

    因为小喜知道宿主早已心有所属,并且还私下里约定了终身,还差点为此而逃婚,如果不是叶相早有准备派人将她接了回去,现在叶蓁指不定已经跑了。

    而那男子名叫卫峰,说是应天书院的学生,俩人因为一次避雨而相识,一来二往就熟悉起来,就算没有见面也都以书信来往,卫峰还说过禀明家里来娶她。可惜后来宿主被叶相接回家,叶相知道了这件事,将她的书信统统烧掉不止,还让她写了一封绝情信。w~

    宿主和卫峰的关系自然就此了断,从那以后不曾见过,也不再有书信往来,然后绝望的嫁给了秦征。

    宿主和秦征结婚之后一直相敬如宾,宿主的心不在秦征身上,秦征对宿主也没什么感情,但日子总是过着走的,宿主心不坏,见秦征身体不好也真的关心过,没有爱情相处久了总会有感情的,何况秦征这男人弱是弱了些,但对她还挺好……

    意外发生在半年后,秦征病故。

    在秦征的葬礼上,宿主又一次见到了卫峰。

    然而卫峰的身份似乎并不是他对她说的普通学子。

    ……

    叶蓁起床后用过早饭,管家将府内中馈都交给她,她看了一天账本,才知道府内的庄子和铺子都挺挣钱,开支也不大,但府内的金钱却不多,因为大部分钱全都拿去给秦征请明医、买名贵药材来调理身体了。

    晚上的时候秦征过来,一起用过晚膳就歇了,这天晚上他没碰她。

    叶蓁躺在他旁边,男人只着白色里衣靠在床头,唇红齿白,面如冠玉,他抚着她头发:“可有什么不适?”

    叶蓁摇摇头,说:“没有,都好。“”

    他点点头,让丫鬟息了灯也躺了下来:“那便好,睡吧。”

    叶蓁嗯了声。

    她闻到男人身上有一股淡淡的药香,不难闻,反而是很清淡的味道。她很快就沉沉睡去,一觉到天明,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秦征已经穿好衣衫,温柔的坐在床边:“时间还早,你再睡会儿。”

    叶蓁坐起身,问他这么早去哪儿?

    因为秦征身体有恙,他并没有入朝为官,每天最多也就是在书房看看书练练字,或者是在府内外走走。

    秦征说太医说他身体很弱,不能习武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就连念书太过耗费心神的话他也做不得,只能适当走动强健身体。

    叶蓁便起身道:“那我和侯爷一起可好?”

    他看着她,笑着说好。

    叶蓁和秦征早上一起在花园里散步,小喜见了就特别高兴,成亲前叶蓁还让她去应天学院找卫峰解释,那封信不是她的本意,她不想要卫峰误会她,可惜她还没出门就被叶相给挡了回去,那封信烧了不说还打了她二十板,没办法了,这才绝了叶蓁要往外送心的心思。

    叶蓁嫁过来的时候,小喜还担心她家小姐不愿安心过日子,如今这样她就放心了,叶蓁把卫峰忘了好好和秦征过日子才是最好的。

    因为有了早上的一起散步,晚上睡觉的时候自然十分和谐,虽然叶蓁还是会忍不住在秦征肩膀上抓出红道道,秦征也没忘了在她露出爪子的时候给她双手按住,他垂眸看着被他压制得动弹不得的叶蓁,她脸颊嫣红,黑乎乎的眼睛盈着水光,咬着嘴唇要哭不哭,似难受又似愉悦,看起来便有些楚楚可怜。

    他拉着她的双手抱着他脖子:“夫人轻些抓。”

    她轻唔了一声,抱住他脖子便不放,他嘴唇落在她肩头,最后没忍住在她肩膀咬了一口。

    第二天醒来,她看他的眼神有些羞有些气,便不和他早起散步了。

    秦征有些好笑,摸摸鼻子也有些尴尬,他穿好衣服出了门,叶蓁又睡了许久才起。

    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秦征陪着叶蓁一同回的相府。

    叶蓁对叶相没什么好感,对刘氏更是如此,她不信宿主嫁给秦征会没有刘氏从中作梗,要知道叶相十多年来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能那么恰好的想起来身边会没人提醒?

    至于刘氏的两个孩子叶敏和叶辉,叶蓁对他们也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只是叶敏看她时不自觉的高傲和嘲笑都会让人觉得不喜,明明是第一次见叶敏怎么能对她有那么深的意见?至于叶辉,因为被叶相督促得紧,刘氏又再三强调让他要如何如何,整个人反而显得有些木讷。

    叶蓁回到相府,就算面上装得在好,也免不得会起冲突,就如叶敏看到她的第一眼那眼底的气愤和不喜都快藏不住了。

    叶敏本来是看叶蓁好戏的,但是在见到叶蓁的第一眼,她就对她生出了无数敌意。

    ——因为叶蓁长得比她美。

    樱桃嘴柳叶眉瓜子脸,一双黑乎乎的眼睛明亮如繁星,说话的声音都跟黄莺似的能勾魂,肌肤白皙胜雪透着清冷,她回到相府的时候就穿了身白衣,看起来更是美得不似凡人,她往叶蓁跟前一站就被比得什么都不是了,就连她身边的丫鬟小厮见到她都跟失了魂一样。

    更重要的是,外人都道叶蓁才是相府的嫡长女,不是她。

    如此一来,那关系自然不可能好。

    眼看叶蓁就要成年要回到相府抢夺她的位置,她能答应?所以在得知圣上有意给秦家那病秧子赐婚的时候,她就想到了叶蓁,最后的结果也果然没叫她失望。

    叶敏本来以为叶蓁要嫁给一个病秧子,这日子自然不能好过,但她没想到三朝回门的叶蓁看起来比之前还要美上三分,就连气色都好到不行,根本就没有她想象的憔悴,和整日以泪洗面。而外界传言的病秧子看起来也是俊朗无双、气质斐然的,这俩人站一起意外的相配。

    叶敏差点把手帕都给捏碎了。

    刘氏笑着拍拍叶敏的手背:“急什么?太医都说秦征活不过十八,等秦征死了,她叶蓁还能张狂?她一寡妇还能做什么?”

    叶敏这才高兴了,期盼着秦征早些死了才好,也免得叶蓁在她面前晃悠,提醒她她才是正牌嫡长女,真正的相府大小姐。

    秦征和叶相在书房相谈,叶蓁和叶敏在花园池塘狭路相逢,叶敏看着叶蓁潋滟美丽的脸庞,笑道:“还没恭喜姐姐新婚大喜,我看姐夫是个温柔好说话的男子,姐姐真是好福气。”

    叶蓁笑了笑:“这是自然,我也觉得我是好福气,才会遇到像侯爷这样的男子。对了——”她褪下手腕上的金手镯,拉着叶敏的手将手镯滑到她手腕,“妹妹长这么大,姐姐也才见过你几面,之前忙着婚事忽略了妹妹还别见怪,这是送你的见面礼,别客气。”

    叶敏可不喜欢一个金手镯,何况还是叶蓁戴过的,她忍了忍才没取下来,笑道:“谢谢姐姐。”

    叶蓁说:“不用客气。”

    都是要面子的人,何况还是当今亲赐的婚事,谁也不敢真的闹起来。

    叶蓁和秦征用过午饭后就回了侯府,那边叶敏立刻就把手镯取了下来,随手赏给了身边的丫鬟。

    当她什么人?什么礼物都能随便送的?

    她心里很不满,谁知过去没多久她就忍不住难受起来,身上脸上都长满了红色的小痘痘,她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的时候尖叫一声差点哭出来:“太医,太医!快给我请太医!”

    叶敏是相府的宝贝,她如果出事,整个相府都得热闹起来,刘氏也因为叶敏脸上的红疹急得不行,叶敏趴在她怀里哭,怎么办?她如果变丑了还怎么做太子妃?

    刘氏劝道:“没事没事的,女儿你别担心,太医马上就来,娘绝对不会让你的脸毁了!”

    叶敏一听说毁容,瞬间更是着急起来,她还想起来了叶蓁长得那么好看,是个男人看了都会失神,如果她的太子哥哥见到了是不是也会喜欢上叶蓁?所以叶敏自两年前偷偷去见过叶蓁一次之后,这就成了她的噩梦,她不想叶蓁出现,更不想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

    “我不要毁容!我的脸如果毁了那我还不如去死!”

    ……

    这边相府大乱,叶蓁和秦征已经高高兴兴的回到侯府,管家送来一碗药,叶蓁看着秦征面不改色的喝下,就连嘴角的笑都没有丝毫落下,他看着她道:“我要去书房看会儿书,你如果无聊可以外出走走,也可以找些戏班子回来。”

    叶蓁说:“侯爷你去忙,我今天也累了,想回房休息。”

    秦征便说好,他自去了书房,叶蓁也回了后院。

    她坐在窗前踏上,小喜泡了一壶茶,她捏着茶杯抿了几口,想着这会儿叶敏又哭又闹的,心情就好了不少。

    小喜说:“小姐,你终于回来了,今天回相府的时候我可吓死了,就怕会出什么乱子。”

    叶蓁看了眼小喜,说:“我只是明白了,无论我如何在相府恳求示弱也不会得到丝毫怜惜,与其如此,不如活得有尊严一些。何况侯爷对我这样好,我怎么能负他?”

    小喜笑着说就是这个理,能想开就太好了,以后就在侯府好好过日子,何况秦征的身体看起来并没有外界传言的那般差,只要多多调养,应该能活很久,最好还能生个大胖儿子,这就更好了。

    至于生孩子,叶蓁觉得秦征是有那个能力的,只是他吃了这么久的药,这孩子还能生得出来吗?

    晚膳的时候秦征过来和她一起用的晚膳,他很讲究礼数,用膳的时候并不多言,只是给她夹了几根菜,对她笑得很温和,晚上到了床上就很凶了。

    叶蓁在侯府的日子过得很好,也收到过一些帖子,不过她都没去,那些应酬还不值得她费心,在侯府安分的待了一个多月后,她第一次上了街。

    她还是第一次来逛大魏国的市场,这街上什么都有卖,叫卖声也不少,街上更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作为大魏都城,自然繁华无比。

    小喜问她上街要买些什么?叶蓁摇头说她就逛逛,没特别想买的,等看见了再说。他们在街上走了一会儿,有些累了渴了就找了家茶楼坐下点了壶茶。

    她们上了二楼靠窗的位置,叶蓁托晒往楼下看,这一看,就看到了那个她曾经写了绝情信的卫峰。

    那个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风流倜傥的,他穿着一袭青衫,头戴方巾,手执折扇,身后跟着一个书童。

    叶蓁看到了卫峰,小喜也看见了,她当场就大惊失色,惊慌的看向叶蓁,叶蓁端着茶水喝了一口,看起来可比小喜冷静多了。那边卫峰并没有发现叶蓁,但他领着书童上楼来了。

    “这,这这……小姐你看我们出来这么久了,我们还是先回侯府吧!”

    叶蓁淡淡的:“不着急。”

    小喜绞着手帕人都快傻了!

    那边卫峰已经上楼来了,他冷淡的模样在看见叶蓁的还是瞬间便是一僵,他甚至是惊喜的,半年不曾见面的叶蓁看起来比之前一般无二,甚至更漂亮。

    不过只一瞬,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叶蓁写给他的那封信,信里说她要和他恩断情绝,因为她要成亲了,她的未来丈夫是权贵人家,家里是封侯拜相的大门大户,他一个小小学子是配不上她的,还希望以后如果见面了,为了彼此,最好也别提及这场错误的过往,让一切都尘封在过去…… m.a

    卫峰觉得这信不会是她写的,他甚至找人验过笔记,可惜,事实证明还真的是她。

    卫峰眯了眯眼睛,看见叶蓁梳起了妇人的发髻,她果然是成亲了。

    卫峰的书童在看见叶蓁的那一刻脸色也是一变,这居然就遇到了?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眼他家主子,只希望可别闹得太难看。

    卫峰却是一笑,他自然的走到叶蓁面前的那一桌坐下,与她隔着两张桌子面对面,笑起来的模样有些讥讽:“看来你日子过得不错,果然是嫁了有钱人家,穿金戴银的,看起来比之前光彩亮丽许多。”

    叶蓁垂眸,笑笑说:“嗯,夫君对我很好,不用再像以前那般为了钱财劳心费力了。”

    卫峰哧笑一声:“李小姐,我还没有恭喜你,我在这里祝你和你的新婚丈夫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叶蓁抬眸看他,她的眼睛也很漂亮,圆圆的大大的还很明亮,认认真真看着一个人时,总是让人不自觉的沉浸在这样专注的目光里,就如此刻的卫峰,他捏了捏手指,告诉自己不能被一个女人迷惑两次。

    叶蓁突然起身,“告辞。”

    她起身便匆匆往楼下走去,小喜看看叶蓁再看看卫峰,行了一礼后边急忙跟上。

    卫峰见着人走远,他握紧拳头一下拍在桌面上,书童吓了一跳,紧张的看他手:“公子,您要保重身体啊!”

    卫峰喝斥:“闭嘴!”

    书童立刻噤了声。

    这边叶蓁回到侯府,小喜还是一脸惊慌,她怎么能想到时隔半年出个门居然还能碰到卫峰呢?她就怕她家小姐会被影响,会毁了现在好不容易得来的安稳生活。

    叶蓁比她要冷静些:“小喜,你这样是个人都能看出我在外面遇到事儿了。”

    小喜立刻揉了揉脸,认真又严肃的说她会注意的绝对不会露陷!

    试问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妻子在外有过情人?如果和侯爷知道那还不完了?如今小姐好不容易过上些好日子怎么能毁了?

    小喜是李嬷嬷从街边捡到的孤儿,她们从小就在寺庙里长大,李嬷嬷死后,她们便相依为命,后来被迫回到相府吃了不少亏,才终于认识到世道险恶,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才长大成熟不少。

    ……

    快晚膳的时候,秦征从书房过来,这几日他有些着凉,便不是能听到他的咳嗽声,叶蓁让人煮了清肺养胃的汤给他端来,他喝了几口,总算舒服了些。

    “今天出去玩得可还开心?”

    “还好,就是随便走走看看,整日在这里,就想出去看看。”

    秦征握拳挡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如果怕府里无聊,今年我们可以去凉州避暑,那儿天气好风景也十分优美,我想你必定会喜欢。”

    叶蓁笑盈盈的握住秦征的手说:“夫君真好。”

    他也笑了笑,让人传膳。

    这几天秦征精力不济,晚上便也做不得什么,他倒是习惯了和她睡一屋,睡觉的时候摸摸她头发说:“睡吧。”

    时间进入五月,天气愈发凉爽,距离叶蓁上次出府已经是十几天前的事情了,这天她又穿了身简单的衣衫,和小喜一同出门。

    小喜出门的时候还在祈祷可千万别又遇上,可惜都说冤家路窄,叶蓁还真就又遇到卫峰了,还是同一家茶楼。

    叶蓁托腮坐在茶楼二楼窗边,看见楼下有人在卖糖葫芦,她心血来潮,叫小喜去买两串回来:“我想尝尝。”

    小喜立刻欢欢喜喜的去了,她也喜欢糖葫芦,她买了三串,叶蓁一串她一串,还有一串叶蓁想要拿回府给秦征。

    叶蓁在吃着糖葫芦的时候,看见卫峰从楼下上来。

    男人这次是一身黑袍,不似往日一身书卷气,反而是气势凛然,像是即将出鞘的刀锋一般锋芒毕露。

    叶蓁咬着糖葫芦,看着卫峰坐在她对面的位置,小喜都因为他的出现差点把自己噎死过去,她咳了几声,吓得去拉叶蓁的衣袖。

    叶蓁笑着说:“卫公子,真巧,我们又见了。”

    不巧。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他就让人在这里等,这一等就是十天她才终于又出现,他得到消息就立刻赶了过来,就为了能见她一面。

    “怎么还吃这种小孩子喜欢的东西?”他看着她愈发美丽潋滟的脸庞,她面对他时没有羞愧更没有后悔,就愈发让他心中不满,对不起他的人是她,凭什么她能一脸无辜?

    叶蓁说:“因为好吃啊。”

    卫峰哧了声冷笑:“别又牙疼。”

    以前和他在一起时的叶蓁也喜欢吃糖,只要是甜的,她都喜欢,糖葫芦这种漂亮又甜甜的更是被她所钟爱,只是她牙齿不太好,每次吃太多甜食,牙齿就会难受,一难受,她就总是抱着脸颊可怜兮兮的看着他,让人心疼又好笑。

    可惜现在这些不会出现在他和她身边,她成亲了,不知道嫁给了京中哪家高官大户。

    可笑他被一个小女人甩了不说,如今他还自己找上门来受辱!

    他捏紧了拳头,书童咽了咽口水小心的退后一步,又看看叶蓁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叹息一声:红颜多祸水啊!

    叶蓁笑盈盈的看着他:“你要吃吗?”

    卫峰说不不需要。她哦了声也不勉强。

    卫峰突然命令:“你们都下去。”

    他站久了高位,习惯了命令,话语里便带出不容任何人置喙的强势。

    书童当然特别听话的下楼了,还顺便把楼上其他的客人都请了下去,小喜担忧的看着叶蓁不愿走,叶蓁说:“你去吧,再帮我买两串糖葫芦。”

    小喜只能下了楼,还重重打了书童两下,打得书童莫名其妙:“你知道除了我家公子还没几个人能随便打我的!”

    小喜哼了声,气呼呼的不说话。

    书童道:“明明是你家小姐攀龙附凤,怎么你们还有理了?”

    小喜气得就想解释,可是这事情怎么说?小姐现在的好日子是不能被破坏的,她忍了忍,扭头去买糖葫芦。

    书童抓了抓脑袋,看了眼楼上,尽忠尽职的把要上楼的人赶走了。

    那边叶蓁也正吃着糖葫芦看着疑惑的看着卫峰:“卫公子有话要说,怎么又不说了?”

    卫峰:“你就没有话想对我说?”

    叶蓁愣了愣,摇摇头:“曾经有,现在没有了。”

    “李小姐,你还真是绝情,我果然不该对你抱有希望。”

    “……”

    她安静了好一会儿,垂眸道:“卫公子,我们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也回不去了。”

    卫峰一拳拍在桌面上,声音极为冰冷:“你以为我想回去?你现在也不过是残花败柳还指望我喜欢你吗?我不过是想来看看你是不是真的过得那么好,想看看你舍弃我究竟得到了什么好日子!”

    叶蓁咬了咬唇,她站起身脚步快速的往楼下走,就连她喜欢的糖葫芦都被遗忘。

    卫峰看着她娉婷又略显仓皇的背影,猛地站起身几步追上,他人高马大,拉着她的手臂一甩就将她压在墙壁上:“跑什么?被我戳到痛处生气了?”

    叶蓁仰头看着他,“请你放开我。”

    他看着女人美得惊心动魄的脸庞,看着她明亮的眼睛里再次映出他的模样,他的手突然抚上她的脸颊,她偏头躲过,他心里突然便是一厉,捏着她的下巴让她回头看着他,低头,重重的在她唇上咬了一口。

    是真的咬,不是吻,直接将她的嘴唇咬破,他舌尖舔到淡淡的腥甜。

    而这种味道让他着迷。

    叶蓁猛地一下推开他,抬手捂住嘴唇,卫峰笑了声,道:“又不是第一次亲你,这么惊讶干什么?”

    叶蓁:“我成亲了。”

    卫峰面上一狠,看着叶蓁的眼神恨不得吃了她。

    叶蓁却不再和他纠缠,转身便跑出了茶楼,卫峰没有追,转身将木桌掀翻,好好的茶楼差点四分五裂。

    书童跟着上来,等卫峰发泄完了才敢靠近:“公子,要不要派人跟着李小姐?”

    “呵,她不屑与我有纠缠,我堂堂大魏太子需要为一个已婚妇人费尽心思?都给我撤回来。”

    魏子玉一甩衣袖,转身下了楼。

    待他走后,立刻便有人将凌乱的二楼清扫干净。

    那边叶蓁也终于回到侯府,小喜见她唇上的伤整个人就瑟瑟发抖,完了完了,被侯爷发现了那还得了?

    叶蓁倒是挺淡定,她摸了摸嘴上的伤口,拿过小喜手里的两串糖葫芦吃了一颗,“不用跟着我了,我去找侯爷。”

    小喜紧紧拉着她衣袖:“小姐,你的嘴……”

    “我有分寸,你去让厨房准备晚膳。”

    小喜看着叶蓁去了秦征的书房,跺了跺脚去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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