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爷跟你们玄堂好像也说得上话,爷,你当真去”
为首之人没那么好心担心沈土的安危。他挂心的不过是那个小牛郎,那孩子平日里也算是机灵通透,逢年过节该孝顺就上水,一丝一毫的错处都挑不出来。若不是这个人他真的得罪不起,他也不会百般逼迫这个孩子。眼下虽然有这么个二百五给这孩子一条活路。但是之后呢谈得拢如何是让这孩子跟着眼前这个人走,还是留下来继续做这一行,保不齐哪一日又遭了这样的难谈不拢的话,先把小牛郎送去任人宰割后把这个人丢进河里喂鱼
眼下一步都错不得。
沈土打量着面前这个人,有点看不明白他。明明干的不是干净的事情,却非要做那正派,沈土心里恶心,面上却不动声色。
“我自有我的道理。”
白门虽然没有明确归属北派,却因为处于北派的势力范围之内。虽然北派江河日下,却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南派近些年蒸蒸日上,再不济也能够打个平手。虽然自己这事干的不地道,但是北派也不会多说什么。不怕南派来寻麻烦。
那为首之人也不再多说什么,穿过堂,停下脚步对着身后的沈土说道“爷,那边请。”
沈土微微颔首,也不再理会,没什么可说的。不过都是他乡之客,求个安稳而已。
沈土进了包厢,还是那派光景,没有一丝一毫的风尘味道,反而带着一股子禁欲。想来还是在外间。
这间酒吧能在苗疆首屈一指,那自然有人家的过人之处。沈土想了想,既来之则安之。包厢内燃着香,余烟袅袅,缠在沈土的眉心。沈土向来不喜欢熏香,总觉得这玩意儿不过是富家子弟烧钱的东西,他个泥腿子受用不起。一巴掌挥开,却打不散这香云。
沈土找了个地方落座,勉强打着精神,将入道法器化作魂珠,暗自提防着。
香依然烧着,不见下,就像刚才那般光景一般。沈土耐着性子,知道这事急不得。
昏昏欲睡,却不得不强打起精神。总不能失礼至此,毕竟还打着南派的旗号。
沈土半睡半醒之间,仿佛有人进来,他抬眸一看,却原来是他。
这人他熟悉的很,光屁股玩大的朋友,哪里就能生疏了呢。
这人不是别人,而是当年沈土不顾自身也要舍命相救的朋友王大壮。
王大壮的八字也算是硬,任凭黄皮子那么折腾一番也只是折了一条腿,成了瘸子。这些年只是听说他混得不错,哪里知道混成了别人眼里得罪不起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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