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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小说 > 前夫 > 第4章 第四章
    晚上,夏哲果然过来了。

    饶是叶之秋做了一天的心理建设,但在晚上再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没出息地心跳漏跳了一拍。

    他这两年……怎么越来越帅了呢……

    夏哲的帅是偏冷酷的那种,不笑的时候尤其是。如果戴上墨镜,那就更有一种睥睨天下之感,横扫千军万马之势。

    她当年还是小透明的时候,就写过这样一个古言男主。不过那小说文笔幼稚,还十分狗血,现在让她看,她也不想看。更甚至,去年有出版社找来想出这本小说,她都因为实在无法下手去修改而拒绝了。

    因为知道夏哲要来,所以她早早就换下了睡衣,上衣、裤子,穿得整整齐齐。

    眼见夏哲进来就想直奔主题,她垂死挣扎:“我自己来吧,我能自己来的,你早点回去吧……”

    越说到最后,她越是气弱。因为夏哲眼里流露出“不信”二字。

    叶之秋简直烦躁地想抓头发。

    一起交往了那么些年,又一起生活了那么两年,夏哲太了解她了。他知道她怕疼,也知道她自己下不去手去揉按这个肿起来的包。

    不过如果夏哲坚持要帮她……那她不如咬咬牙狠狠心去医院让医生帮忙?等等,医生会帮吗?

    叶之秋瞬间茫然了起来。

    她不喜欢医院,更是能不去就不去,也不知道医生除了开药还会不会顺便帮你按摩。

    她眼底的迟疑太明显,夏哲看一眼就明白了她在想什么。他略低下头,快速地笑了一下。她的情绪基本都写在脸上,稍微有点心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是好,也不好。

    “来吧。”夏哲一边说,一边把衬衫袖子挽到了小臂上。

    他手指修长,动作优雅,叶之秋看得又是一阵感叹,怎么连这些动作也越来越好看了呢……

    她暗自平复着心跳,最终还是接受了夏哲给她按摩脚踝。

    之后几天,夏哲也是早晚来报道,每天的时间还都差不多。

    他们离婚之前夏哲是在自家公司上班的,这两年她虽然没有关注过他的消息,但估计还在上班。不过她记得那会儿他很多时候都是早出晚归的,很少像现在这样早上八点多了还在她家。(m.a

    叶之秋几年前就见过自己的编辑潇竹,这些年偶尔会约着面基一下,关系不错。

    “我还是不敢相信,你竟然真的为了签名飞到B市来了……”叶之秋站到她面前了,潇竹仍然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哪里像是一个喜欢宅在家里的人做出来的事啊?

    叶之秋捏了捏她的脸,而后快速把手插入大衣口袋里。

    “走,先带我去吃好吃的。”

    吃饱才有力气干活嘛。

    潇竹最近才新发现了一家味道不错的店,当下便带着叶之秋去了。

    二人边吃边聊,时间倒也过得很快。

    之后,潇竹就把那五千张需要签字的纸,搬到了叶之秋入住的酒店房间。

    叶之秋虽然没有参与搬运,毕竟她的脚踝刚恢复,还不适宜进行这么沉重的运动。

    但她看着别人搬,也觉得累,当晚便睡沉了。

    她计划在B市呆一个星期。

    她想,一个星期,应该足够她和夏哲冷静冷静了。

    她不知道夏哲在想什么,但她明白自己的弱点在哪。

    不论平时她的决定有多坚决,她知道,只要夏哲一直这么又温柔又暧昧地对待她,她总有一天肯定会再次沦陷。

    其实,她也并没有真正走出来过。

    但她又清醒地认识到,他们两个之间不合适,不可能。

    所以……

    所以,夏哲你别再靠近我了好吗……

    于是,她一边祈祷着夏哲只是心血来潮,一星期后就会把她忘记了,一边签完了五千个名。

    签完后手都不是自己的了,连看着笔名那三个字也不认识了。

    叶之秋揉了揉手腕,趴到床上,叹了口气。

    签得连字都快不认识了,可偏偏“夏哲”那俩字就跟印刻在了她脑海里了似的,一直在晃悠。

    太讨厌了。

    她脑子转了转,心说,难道也要写写写,写到不认识这俩字才行?

    或许可行。她想。毕竟现在她看到自己的笔名就想吐。

    想到就干。

    于是叶之秋飞快爬了起来,开始在白纸上写“夏哲”二字。

    然而……

    在把这俩字写吐之前,她的手腕先累了,写不动了。

    写了一天,当然累。

    叶之秋放下笔,又开始给自己按摩手腕了。

    远在A市的夏哲并不知道叶之秋的这些心理活动以及做的这些事,他甚至连她在B市哪里都不知道。不过他知道她去了B市。

    那天联系不上叶之秋后,夏哲就托人查了下,发现她上了去往B市的航班。

    离婚的这两年里,他不是没想过找人去查叶之秋的所在。但每次他都放弃了。自己同意的离婚,怎么能再去打扰她。

    但是当夏译再次见到她并告诉他的时候,他却突然,忍不住了。

    他没想到她竟然还留在A市,他本以为她大概率是回老家了。至于其他的情绪,密密麻麻地涌上心头,实在是太多了,多得他无从分辨。

    夏哲也不急。

    既然重逢了,他就有耐心慢慢来。

    而对于此时的叶之秋来说,计划不如变化快。

    她本来是打算在B市呆满一个星期的,但之前接的一个工作提前开工了,她需要去白县影视城。

    她给安琪回信息。

    【ZhiQ:我买了明天上午的机票,下午四五点应该能到你那。】

    安琪是她圈内好友之一,也是个写小说的。这次她自己的一本小说《白面神捕》要拍电视剧,她自己是编剧之一,也邀请了她。

    叶之秋不是第一次参与剧本工作,甚至比安琪的经验要更多些。

    剧组提前给他们这些工作人员安排好了酒店,她和安琪一间房。从前台处拿了房卡后,她把行李箱往房间一放,就给安琪发了信息,告诉她自己十分钟后就过去。

    下飞机的时候天就已经阴了,这会儿看窗外,更是阴沉了几分。

    于是她出门的时候拿了把伞。

    剧组已经在拍戏了,叶之秋到的时候现场一片忙碌。而还没走到安琪所在的棚子里,就飘起了雨花。

    叶之秋撑开了伞。

    她走得并不快,藏蓝色的裙子随着她的走动一晃一晃的,还没走到目的地,就听到一声热情的呼喊——

    “桃桃!”

    她把伞往上抬了抬,看向前方。

    安琪和一个短发的姑娘正笑眯眯地看着她。

    “你来啦!”安琪凑过来,钻到她伞下,说,“快走快走,雨变大了。”

    叶之秋的伞并不大,但三个瘦子挤挤也还行。她对那位不认识的短发姑娘说:“你也过来吧。”

    “对啊,小引,别傻站着淋雨了,快过来!”安琪笑嘻嘻地对叶之秋介绍说,“这是我表妹,你粉丝,叫君引。”

    姜君引怔怔地看了叶之秋几秒,按捺着内心的激动,快步走到叶之秋的右边,说:“谢谢大大。”

    双眼发亮,语气兴奋。

    叶之秋温和地笑了笑,说:“叫我桃桃就好。”

    她笔名叫桃子酒,粉丝们都叫她桃桃。

    几分钟后,她们进了一个临时搭建的化妆棚。

    “这是轩少的化妆棚,他现在去拍戏了。”安琪擦了擦身上被淋湿的部分,对叶之秋说,“你随便坐,别客气。”

    叶之秋“嗯”了一声。

    “化妆师们都跟过去了,”安琪把餐巾纸一扔,暧昧地朝姜君引眨了下眼,说,“桃桃你知道的,轩少拍戏,谁不想看呢。”

    流量小生季少轩是这部戏的男主角,颜值十分在线,当年他刚出道的时候有过一个投票——娱乐圈最想睡的男人。当时季少轩还不火,但这个投票让他火了一把。因为他凭一张粉丝随便拍的照片就进入了这个投票前十。

    叶之秋了然地点了下头,注意到安琪的小动作,有些奇怪,就多看了姜君引一眼。

    姜君引自叶之秋出现就很激动,心神全在她身上,进棚子后更是出神地盯着她。这会儿对上她的视线,心一跳,只觉得她的脸更眼熟了,一句话脱口而出——

    “桃桃姐,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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